杏花鸚鵡(工筆) 92.5×42厘米1941年於非闇北京畫院藏
文/易新生 “書畫同源”固有道理,但隨著當今社會分工的日益變細,生活節奏的逐漸變快,各種藝術的分門別類更趨專業化,如今能詩書畫印同臻高境的藝術家少之又少。 即便是在國畫家中,能寫一手好字的也已經不多了。 這是不爭的事實。
在書畫筆會現場,我們時常看到一種現象:有的畫家並不專心畫畫,畫上一兩張,然後大肆寫字,誰要給誰。
書法固然不是“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但如果被人輕慢,被人糟踐,我們還是有想法的。 他們為什麼這樣? 似乎不得而知。 但從現象本身或許可以推測一下:他們拿畫賣錢,拿字送人。 平日里,那畫是有價位的,明碼實價地標著每平尺多少多少,畫多了豈不虧? 於是以寫字(當然也美其名曰書法)來對付,這是一種情況。 再則,不拿書法當回事。 自以為書法很簡單,不就是寫字嗎? 連畫畫都會,寫字還有什麼難的? 在旁人、外行的眼裡,其人善畫,字也一定不差。 畫家以寫字的方式參加筆會,並且有求必應,顯得十分“賣力”,因此筆會現場熱熱鬧鬧,索者自然也很高興。
畫家研習書法值得肯定,但如此摻和書法終究不是好事,說嚴重點,這是對書法的輕慢。 這種不把書法當回事的人,往往其字也很差勁,要么寫法不准,要么草法不對,要么字態俗氣,要么文句不通。 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根本不懂書法,甚至不懂文化。 我想,一個真正了解書法、視書法為藝術的人一定會把書法看得很重,是知曉其分量的,不會傲慢視之,更不會輕率為之。
人貴有自知之明,放著自己的長項不好好為之,卻拿書法“率性而為”,畢竟不是明智之舉。 這樣的做法,只會給藝術留下遺憾,給後人留下笑柄。 因為他們在糟踐書法的同時,也在暴露自己的短處,放大自己的弱點,展示自己並不光鮮的一面。
人言書法難,難於繪畫,到底誰難誰易,我們姑且不作結論。 但藐視書法的此類做法值得我們深思。 這或許與書法從來不設門檻有關,在當下社會,不要說某些畫家,甚至其他與書法圈子毫不沾邊的人,只要會拿毛筆寫字而又具有足夠膽量,就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書法領域。 君不見混跡於書界的人越來越多? 有的人從事其他技藝不成而“轉業”書法之中竟也能混出個人樣來。
魯迅曾說“畫人難,畫鬼易”。 因為“人”的形像在我們的頭腦裡是有一個大致標準的,而鬼呢,誰也沒有見過,誰也說不清鬼是個什麼樣兒。 有些人就是在把寫字當書法,把書法當“畫鬼”,以此來糊弄讀者,搪塞觀眾。 這究竟是書法的悲哀是賣弄者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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