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書”的簽發日期為1941年4月20日。
發證機關為正定縣公署。 本報記者李兵攝 我在收拾親人的遺物中發現了一張民國時期的“身份證”。
本報記者李兵調查:
鄭先生家住開發區東兆通村,他所發現的這張“身份證”,是他去世的姥爺的。
“我姥爺叫高保成,前幾年去世後,家人還一直保存著他屋子裡的所有物品。”鄭先生說,在前段時間收拾姥爺的遺物時,他偶然在一本書中發現了這張夾雜在書裡的泛黃紙片。 當看到上面寫著類似於身份證內容的文字時,鄭先生感到很是意外。
記者看到,鄭先生手中的這張可以對折起來的紙張為長方形,約有13厘米長、8厘米寬,保存的非常完好。 正面由上至下工整地印有“身分證明書”五個字。 將其打開後,左半部分上方貼著高保成的半身照片,照片上則印有辨不清文字的橢圓形藍色印章。 由於存放時間較長,照片表面已經有些許脫落,但人像還是比較清楚,年輕俊俏的高保成身穿早期服飾,一臉嚴肅。 照片下方,是分別印有“左食指”及“右食指”字樣的表格,表格內依稀能夠看到藍色的指印;右半部分是“證明書”的詳細內容,從右至左,分別列出了所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住址及職業等內容。 其主要個人情況,均為手寫。
記者看到,在辦理這份“證明書”時,高保成年僅12歲,居住在東兆通。 同時,記者註意到該“證明書”的辦理時間為“民國三十年四月二十日”(公曆為1941年,記者註),其發證機關為“正定縣公署”。 此外,“證明書”上還有負責發證的“督查所事務員”的姓名及藍色指印。
對於這張“證明書”,鄭先生非常重視。 因為,從小就跟著姥爺長大的他,和高保成的關係非常好。 “我媽媽是獨生女,我是姥爺的大外孫,姥爺特別喜歡我。”鄭先生表示,對於姥爺的這張“身份證”,他一定會好好珍藏。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河北收藏協會副會長牛雙躍。 牛雙躍稱,在中國古代,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有身份證,普通老百姓是不會擁有身份證的。 現代意義的身份證制度,始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 對於鄭先生手中的“證明書”,在當時也被老百姓稱為“良民證”,是證明自己身份的重要證件。 這張“證明書”,對身份證的發展歷史提供了珍貴的材料,具有極高的文獻收藏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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