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1日 星期一

收藏軍功章需熟知三大時期各類證章

今晚經濟周報 
收藏軍功章要提前做好準備功課熟知三大時期各類證章 收藏軍功章要提前做好準備功課熟知三大時期各類證章
頒發勳章、獎章和紀念章是軍隊的一項重要獎勵制度,對於激發官兵的上進心與榮譽感,鼓舞士氣,鞏固和提高部隊戰鬥力,具有重要作用,歷來受到各國軍隊的重視。 龍亞偉認為,收藏軍功章的一大前提便是要了解其發展演變的進程,他繼而對此進行了詳細梳理。
論起源,中國人民解放軍頒發獎章始於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最著名的是1933年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布命令,提出在“八一”建軍紀念日,頒發紅星獎章。 按功績大小,分為一、二、三等。 從類型上看,抗日戰爭時期,各戰區部隊分別頒發過數百種獎章和紀念章。 這一時期的證章除了銅質、銀質外,還有銀片、銅片、鐵片、膠片、相紙製作而成的。 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八路軍、新四軍和各抗日根據地的部隊,開展了以戰鬥、生產和做群眾工作為主要內容的評選英雄模範活動,頒發瞭如八路軍“榮譽戰士紀念章”,晉中軍區的“五一”獎章、“陸軍第十八集團軍司令部證章”等證章。 除此之外,陝甘寧邊區政府證章等都是這一時期不可多得的珍貴文物。
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是全國解放戰爭時期。 這 一時期的證章出現了新的特點:其一,出現了以戰役為命名主體的證章,如太原戰役獎章及紀念章、淮海戰役紀念章等;其二,不少獎章的形制相同或相近,但頒發 主體不同,如東北民主聯軍的戰鬥英雄獎章;其三,出現了許多以領袖人物或部分首長名字命名的獎章,如毛澤東獎章、朱德獎章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軍頒發獎章逐步走向統一。 1952年1月21日,為加強對立功創模運動的領導,統一全軍的獎勵工作,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立功與獎勵工作條例(草 案)》,確定在中央人民政府頒發全國性的勳章、獎章前,先統一制發戰功獎章、榮譽獎章和英雄紀念章、模範紀念章,分別授予立有各種不同功績和評選為英雄模 範的人員。 195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時,將八一勳章和獎章、獨立自由勳章和獎章、解放勳章和獎章,分別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工農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戰爭的有功人員。 1988年恢復軍銜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革命戰爭時期入伍或參加革命工作的離職休養幹部功勳榮譽章。
應該講,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獎章制度,是軍隊革命化、正規化建設的一項重要製度,也是國家獎勵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 通過頒發勳章、獎章和紀念章,極大地激發了人民解放軍全體官兵的榮譽感和上進心,調動了他們建設國防、保衛祖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他們發揚愛國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奮勇爭先,建功立業,有力地促進了軍隊的國防建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