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5日 星期一

酒投資需要防範哪些風險

經濟日報 
一 邊是交投的清淡,“國台·珍藏1號·2012”上市後一路下跌,上海國際酒業中心的部分白酒頻頻遭遇“破發”;另一頭,是火熱的“添丁”潮,日前某款號稱 中國歷史文化名酒投資產品的路演吸引了多家銀行存款超過800萬元的高端客戶參與,一年後發行方以發行價115%回購的承諾更是讓不少投資者躍躍欲試。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已經開設有10多家酒類交易所、交易中心,各類投資型白酒先後登陸酒交所,像發行股票一樣進行路演。 投資者只要開設賬戶,便可申購最少一瓶的名優白酒。
在現行交易規則中,交易品種分實物交割型和份額交易型兩種,可根據酒交所的定位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模式,如宜賓白酒交易所主營大宗基酒,北京金馬甲偏向電子商務,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的操作模式則更加證券化。
以酒作為投資產品的標的物,是否只是產品設計的噱頭呢? 投資酒類理財產品又會面臨什麼樣的風險?
事實上,酒類理財產品是集金融投資、實物投資和消費三種功能於一體的較為新穎的另類投資。 在股市、樓市等常規投資渠道遭遇低潮之後,這種由銀行、信託公司、酒生產企業共同創造的理財模式吸引著一些特定投資者。
數據顯示,從2008年開始就有銀行相繼發行紅酒和白酒類理財產品,這類產品的預期收益率一般在4%至10%,而酒類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在10%左右;投資期限相對較長,最短期限12個月,最長547天;認購起點從5萬元到100萬元左右不等。
與傳統理財產品相比,酒類理財產品最大的特點在於,投資者可根據自身喜好通過兩種方式實現收益:一是待標的酒品裝瓶後,提取產品所對應的酒,獲得實物收益;二是在理財產品到期時,以現金形式實現理財本金和收益清算。 目前的酒類銀行理財產品基本套用了這個模式,但發行規模都不大。
以工商銀行與信託合作的“捨得30年年份酒收益權信託理財產品”為例,其標的酒品為2萬壇捨得30年年份酒,每壇認購價格為1萬元。 理財產品存續期內的特定時段,投資者每月都可以選擇提酒回家。 若投資者購買10萬元此產品並選擇提酒,理財產品到期時,投資者得到10壇白酒外還可獲得6.7%的年收益,即6700元;若投資者不提酒,則可取回10萬元本金及4.7%的年收益,即4700元。
“從現金收益來看,與普通理財產品相比,酒類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並不算很高,但其標的酒品都具有稀缺性且直接由酒廠供酒,提酒後可能獲得酒品價值提升的潛在 收益,所以一般都是有實物消費或收藏需求的高淨值客戶購買。”中國工商銀行資產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類產品通常採取預期年化基準收益的模式,因此更適 合有實物需求的中、高端投資者。
他認為,對投資者而言,標的酒品價格變動風險和酒企的經營風險是需要注意的兩大風險,因為酒類理財產品多為期酒產品,投資者如果打算提酒,則對酒和酒企都要有一定了解;如果希望獲得固定收益,則需要了解該酒企的經營情況和盈利能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