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名利要給別人


好事要給別人,名利要給別人,上次活動是我們辦的,但是主辦單位有五個,第一個是聯合國,他們也非常客氣,把我們放在第二個。我看到這個排列,我說這不可以,我們的單位最小,我把我們的擺在最後,我把泰國擺在第二個。還有個大學,再就是泰國的,那個秘書長是什麼單位?我把他擺在第三,把大學擺在第四,我們自己排在最後。

這些都很重要,把別人擺到前面,人家歡喜你,名跟利都要給別人,我們自己以後著辦事,實在的事情我們去辦,機會就愈來愈多。大家想到的時候他都來找你,為什麼?你不要名、不要利。你肯出錢、出力,又不要名利,誰不歡喜你!把自己名擺在前面,爭名奪利,這次辦了,下次不再找你了,這個都要記住。

我在早年,年輕的時候,剛出來講經,我在高雄隆道法師的小道場講過一年半。不是天天講,一個月去一次,一個星期,每個月講一個星期,一年半。台北有些法師:你到隆道法師那裡講這麼長的時間,隆道法師是有名的小氣,你用什麼方法跟他相處?

我說我很簡單,我只是去講經,我守住三個原則,贊歎老法師,恭敬老法師,我講經不跟信徒接觸。信徒在下面聽講,講完之後我上樓去了,他們就走了,樓門一關,沒有人上來,我不拉他的信徒。信徒有皈依,我給他授皈依,皈依證是老和尚發的,統統我代表老和尚給他授皈依,所有供養都歸常住,我一點都不沾。

所以他歡喜,他願意請我。我只收他的什麼?往返交通費用,他給我買火車票,我那時候住台北韓館長家裡。我說你只給我買火車票就行了,其它的一樣都不要,我需要的錢我告訴你,你常住供養我。干淨利落,我們相處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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