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禁軍腰牌御馬監駕牌 這件大明禁軍腰牌,圓形銅質,長98毫米,寬70毫米,頂端浮雕雙面雲雷紋,正上方中部有一直徑8毫米的穿孔,以作穿系之用。 腰牌正面中部豎刻兩個篆字“駕牌”,左右側均豎刻楷書“出京不用”、“皇字五千八百叁拾叁號”。 腰牌背面豎刻五行楷書“御馬監隨駕小廝懸帶此牌,無牌者依律論罪,借者與借予者罪同”共26字。 據了解,首都博物館[微博]藏有同類藏品。
御馬監在明代宦官的二十四個衙門中是一個較為重要的衙門,具有特殊的地位。 其前身御馬司是朱元璋設置的第三個宦官衙門。 洪武十七年(1384),御馬司被改名為御馬監。 御馬監最初的職能是管理皇家御馬和進貢的良馬,為皇帝出征出遊準備使用的馬匹,同時還要管理御馬草場。 之後隨著權力的擴大,御馬監開始管理皇莊、經營皇店,與戶部分理財政,成為明廷的“內管家”。 由於有養馬、馴馬的人員,永樂時產生了一支由御馬監統領的禁兵——騰驤、武驤四衛,後稱四衛、勇士營。 這支禁兵的職責是直接為皇帝擔任宿衛,是禁兵中的禁兵。 正統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變”之後,瓦剌騎兵直撲京師,北京保衛戰在于謙的組織下進行了五天,最激烈的戰鬥發生在西直門和彰義門,在彰義門主動出擊瓦剌軍的就是御馬監提督的留守北京的四衛勇士營。
由於統領禁兵,御馬監本身便具備多種軍事職能,御馬監可以隨從皇帝出征並執掌兵符火牌;可以出鎮諸邊及各省;與兵部及督撫共執兵柄。 成化、正德時兩度設置的特務機構——西廠,也由御馬監提督,與司禮監提督的東廠分庭抗禮。
由御馬監提督的禁軍,在永樂中初創時常數為千人,宣德六年時,這支禁兵有三千一百人,取了一個正規的名稱“羽林三千戶所”。 兩年後,擴充人數組編成騰驤、武驤四衛,人數已達二萬人,弘治、正德時改編為四衛、勇士營,人數多達四萬餘人,後經多次整頓,定編為六千五百餘人。 對 於四衛、勇士營在整個京軍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朝的內廷和外廷都極為重視,以正德時兵部尚書許進的話來說“勇士名雖養馬,實為禁兵,防姦禦侮,關係重大。” 此面腰牌就是有關明代御馬監及其提督的四衛、勇士營的直接物證,其上的兩段文字“出京不用”、“皇字五千八百叁拾叁號”和史書中記載的四衛、勇士營的性 質、編制是相符的,因此,此面腰牌是研究明史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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