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明晚期噴面無束腰書桌、瓷墩、圓幾及架子床 圖2明晚期牙板挖束腰畫桌、矮榻及瓷墩
文、圖/朱寶力 編輯/蔡靜琦 核心提示>>>
明人室內的家具相對較少,擺放疏朗,常常一器多用或移動使用,功能的區分尚未細化,但在設計製作時,必須對家具的側面乃至背面的處理都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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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寶力,1971年進入北京金漆鑲嵌廠,曾任修舊組負責人,2002年成立萬華堂明清漆藝工作室,現為中華文化促進會木作工作委員會委員。
由於地區氣候形成的民族生活習尚和室內光線較暗等原因,明人相對於清人更經常地在庭院、敞軒中活動。 明代中期後,私家造園成風,“一命以上(按:指從基層的朝廷命官以上),中人之家,必有園林聲伎之奉”(見《金瓶梅資料彙編》·侯忠義、王汝梅編),家具的移動十分頻繁,尤需結構牢固,造型輕巧。 根據實物對比我們可以發現,明代中期後,家具的設計和製作更趨減重。 明代家具的設計和製作始終在牢固與輕巧之間權衡著,有些日用類家具甚至為了輕巧而犧牲一些牢固。 例如,四足凳無棖無托泥,極輕便,在明畫中非常多見,而實物存留至今的卻很少。 明代時,兩廣等地區生長有多種硬木,不全依靠進口,但做為家具用材,長期未被上層社會首選,與當時人們習慣於移動使用家具,而硬木沉重、型大有關。 為了更牢固,明代的漆飾傢具常常通體內外連同反底都使用蔴、棉布纏裹,底胎則首選用杉木,取其灰、蔴的附著性強,質輕,不易散架、變形,較耐蟲蛀、糟朽。 連在北方的宮廷及民間漆作生產的高檔漆飾傢具也大量使用從南方採運的杉木製作,買價貴於一般雜木。
圖3鐵力木反底挖缺大翹頭案
圖4明晚期的紫檀可拆合平頭案
明人室內的家具相對較少,擺放疏朗,常常一器多用或移動使用,功能的區分尚未細化,但在設計製作時,必須對家具的側面乃至背面的處理都要重視,箱、櫥裡面的棖帶也常常刨圓,使手感舒適。 對於紋飾只做正面文章的明代高檔家具,尤其需要注意甄別它是否臆造或是原素地後添加紋飾者。 明代家具的單體移動性與清代家具注重功能配套的群體固定性形成了較明顯的風格差異,除了櫃櫥之外,其他家具的造型設計與製作也體現出了這種差異。 例
如:明代家具的噴面出沿寬者相對於清代家具為多,更便於搬移;明代家具的束腰相對於清代家具往往要高,腿木貫之,內側拉性強,不易搖晃;明代家具的供桌、
壁桌等陳設類的桌子多有束腰,但日用類的桌子卻常為減重而不做束腰(圖1)或者在牙板上挖進束腰(圖2)
;明代家具的腿部內側作減重性挖缺者較清代家具為多,而大案“如檯面闊厚者,空其中”(見《長物誌》卷六·天然幾),即反面常挖缺以減重(圖3),或可拆
解、插合(圖4);易攜的折疊桌與多用的展腿桌(圖5)在明代是十分實用的家具,清代時則漸淘汰,或演變為裝飾性的造型;明代家具上的羅鍋棖多為最牢固的
頂牙樣式(圖6),下移者少,更少有與矮佬、卡子花、劈料作、裹腿作等相結合的造型,它們流行於清代;明代家具的底座又稱“車腳”,矮而輕,高度僅一寸半
左右(圖7),便於搭抬行走,但在清代時則多加高而變重了。
圖5明晚期的黃花梨可拆合展腿方桌
圖6明晚期的書房陳設
圖7明晚期的帶底座衣箱
明代家具的紋飾多卷草紋,螭龍的形態亦類其捲曲圓狀,俗稱“草龍”,少有方折如漢玉“拐子龍”者;而清代時,“拐子龍”在家具的紋飾乃至造型上的影響逐漸增大了。 例如,明代家具造型中的三彎腿多圓弧而拐之,清代家具造型中的三彎腿則常垂直而拐之,這與家具紋飾的時代流行風格是一致的。 學 者馬未都先生將明、清不同時期瓷器的紋飾與明、清家具的紋飾對比,做了精闢的分析:“麒麟作為瑞獸,明朝瓷器上大量繪製,明代中期時,麒麟一定為臥姿,即 前後腿均跪臥在地;而明代晚期至清代早期,麒麟一定為坐姿,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但後腿仍與明代中期相同;進入清康熙朝以後,麒麟前後腿都站立起來,虎視 耽耽,這一規律,無一例外”。 又,“黃花梨木鳳紋大櫃,門板滿刻鳳紋,姿態各異,大頭細頸,尾羽飄逸,這類鳳紋,康熙青花瓷器上比比皆是,而更早一些的明代晚期,一定尋不到如此靈動的鳳紋”。 又,“靈芝紋是瓷器常見紋飾,明朝所繪靈芝遠不如清代生動,尤其是康熙晚期至乾隆早期,靈芝紋的表現比比皆是”。 以上的分析引自《北京文物精粹大系·家具卷》中“明清家具的紋飾”一文,可資借鑒。
筆者觀察到,一些明式硬木家具原配的油畫或漆畫的風格較晚,明顯為康熙中期至乾隆早期所作,表明同造型的家具往往被估早了年代。
圖8明晚期,箱、匣上流行
圖9黑漆描金雲龍紋藥櫃
明
代大多數箱、櫥類家具的提手作兩端撇出式(按:須與清代中期以後的疙瘩軸提手區別),其內徑寬大,便於穿手握提(圖8),清代家具的擺放位置較為固定,多
采用小巧內勾式;明代家具的鎖插、面葉多為條形及橫長方形,清代時尤重正面精美,多為菱花、如意及圓形;明代家具的拉手多為簡潔實用的圓環或方環,花式複
雜者較少;明代櫃櫥的穿鎖部位多用屈戌(注①)(圖9),直至明末清初的動盪時期,才流行堅固的銅鑄鈕頭,並於清代前期成為定式。 以上所述是明代家具的普遍特徵,但出現早於流行,清代家具的某些特徵最初生成於明代,不宜看得太死,要綜合整體的風格再做判斷。 下面結合部分實例進行分析。
圖10明早期的朱漆頂牙羅鍋棖酒桌
圖11明魯王朱檀墓出土的朱漆頂牙羅鍋棖酒桌摹本
朱漆酒桌(圖10),高85厘米,長98.5厘米,寬49厘米,出自晉南。 “酒桌”是約定俗成的名稱,嚴格地說,腿在四角者稱“桌”,此種家具的腿部縮進,屬於案形結構,由遠古人們席地跽坐進餐用的矮足食案演化而來。 其造型為平面無翹頭,帶攔水線,冰盤沿,牙板瘦窄,插肩榫式劍腿,前後設頂牙羅鍋棖,兩端設雙直棖;牙板與腿的邊沿皆起燈草線,腿面飾雙線,短棖打窪鏟委角線。 其高拱弧形頂牙羅鍋棖為獨木製作,呈現明顯的三角支撐作用,設計具有早期性,應為明代早期製作。 從山東魯王朱檀(公元1370~1411年)墓出土的一件朱漆酒桌(圖11)也表明,頂牙羅鍋棖的造型在明代早期的高檔家具中已經流行了。 此桌以杉木製胎,通體糊細蔴布,披灰,髹朱漆,灰底堅實,漆質優良,色澤莊重。 由於年代久遠,反底較為粗做的漆、灰剝蝕已盡,木質風化明顯。 其年代、漆色等特徵表明,它的最初主人身份非同一般,可能亦屬於明朝宗室的成員。 宋、元時期,家具的腿間流行用直棖加固。 明代時,除了用直棖以外,還流行用頂牙羅鍋棖加固,其拱頂與牙板相抵,變平行支撐為三角支撐,更加牢固。 在明代家具中,羅鍋棖下移者少,加矮佬、卡子花者更少。 下移羅鍋棖的裝飾性強,富於變化,但力學強度則遜於頂牙羅鍋棖,它廣泛流行於家具較少移動的清代。
注①屈戌:
櫃櫥類家具的發展成熟在家具系列中相對較晚,迄至明朝萬曆年間,其穿鎖飾件基本沿用房門上的屈戌樣式,分單屈和雙屈兩種。 單屈者上下分列,其下者穿環狀拉手;雙屈者其下孔穿環狀拉手,使用最多。 由於櫃櫥上的屈戌既不能做得很粗碩,也難再加以美化,因此難以滿足安全及裝飾的需要。 銅鑄的鈕頭於明末清初開始流行在櫃櫥上使用,至清代前期時成為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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