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

聖嚴法師:敢於擔負責任才是真正的忏悔


 “忏悔”是肯定自我非常重要的途徑,忏悔的意思是“承認錯誤”,但是承認錯誤之後,還要負起責任,准備接受這個錯誤所帶來的一切後果,這才是忏悔的功能。
  
  根據佛經,忏悔有三種方法:第一是對自己的良心忏悔;第二是對我們所虧欠的人忏悔;第三則是當眾忏悔。在當下承認錯誤的同時,對自己負責,也對他人負責。
  
  佛教徒通常是在佛前忏悔,因為我們很多時候往往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或是根本不知道錯在哪裡,所以會在佛前忏悔,請佛菩薩為我們作證。佛經指出,凡夫的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因此,無論我們如何客觀持平,都不免會犯錯。尤其我們的記憶總是很快就把錯的、壞的事情忘掉,或是不願想起,甚至於把錯誤合理化,但是對自己得意的事、對別人的貢獻,卻又記得牢牢的,而變得自傲自大,不懂得謙虛。所以,無論知不知道、有沒有發現自己行為上的錯誤,我們都應該忏悔。
  
  其實在我們一生之中,無意間對不起的人有很多很多,他很可能就是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等最親近的親人。我們傷他們的心,讓他們受苦受難,而自己並不知道,甚至有時候讓人家受苦受難,心中還在幸災樂禍,說:“活該!希望他再更苦一點,這樣才能發洩我心中的不滿。”像這樣的心理,都應該要忏悔。如果我們平常能夠天天忏悔的話,我們的身心行為,就會愈來愈清淨。
  
  如果做錯事不忏悔會怎麼樣呢?佛教徒相信“罪有罪報,業有業報。”果報有好有壞,好的叫作“福報”,壞的叫作“業報”、“罪報”。如果不忏悔,我們受的苦難就會多些,如果忏悔,受的苦難就少些。
  
  我們的家庭、事業、學業,甚至於健康,都免不了會產生種種的挫折、磨難,這些阻礙、不如意、不順心,其實都是我們過去在有意、無意間,所造的種種罪業而形成的果報。但是許多人不理解這個觀念,一旦果報現前了,就覺得是老天沒有長眼睛,而埋怨:“像我這麼好的人,為什麼老天對我不公平?為什麼我會遇到這樣的事?簡直是沒有天理公義!”甚至會進一步想:“天底下根本沒有天理、良心!既然人家對我這麼壞,憑什麼我要對人家好?”從此自暴自棄,出現報復的心態,這樣不僅害他人深陷苦難,也使自己再受一層煩惱所苦。所謂冤冤相報,無有盡期,真是苦上加苦、罪上加罪,如果還不懂得忏悔,想清楚問題的症結,情況便會愈來愈嚴重。
  
  如果不忏悔,就像欠債不還一樣,總有一天債主會逼上門來,尤其到過年的時候逼得更緊。試想看看,過年、過節如果有債主上門逼債,不是很痛苦嗎?忏悔以後,無論有形、無形,無論債主是不是在我們面前,至少我們良心上的負擔已經減輕了。
  
  可是忏悔以後,並不等於罪過就此一筆勾消,而是“承認錯誤,願意承擔”的意思,是表示“欠你的錢我會慢慢的還,等我有錢的時候一定會還,而且會主動還”,而且忏悔並不是將所有的過失都推給佛菩薩來負責,如此是誤解了忏悔的真正意思,也不符合因果觀念。
  
  不肯擔負責任,就不會改變自己,業力就永遠存在,這種假的忏悔並無法淨化內心,而且不忏悔改變,便無法真正肯定自己、接受自己。其實,只要肯接受“人是無法逃遁於自己的所作所為”的觀念,就會提醒自己少做一點錯事,這樣便能達到防非止惡的功用。所以忏悔之後,不是什麼事都沒有了,而是要更努力多做功德、多行布施,以積聚善緣。
  
  忏悔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儀式,只要至誠地表明忏悔業障、罪障的決心即可。另外,也可以念《忏悔偈》:“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今對佛前求忏悔。”它的意思是:“由於我過去貪、嗔、癡的心理,造了種種的業,透過行為、語言和思想表現出來,傷害到人,現在我來到佛前真心忏悔,願佛菩薩給我作證,證明我已經全部忏悔了。”
  
  忏悔也可以用拜佛的方式,一邊拜一邊忏悔,一面念一面拜,或者是念完以後再拜。借由無我的禮拜及《忏悔偈》的反思,就能毫無隱瞞地徹底承認錯誤,並增加擔負責任的勇氣,達到忏悔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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