虢國墓地出土的刻銘玉器
李清麗 蘇靜
虢國墓地是一處西周至春秋時期的諸侯邦國公共墓地,先後經過兩次大規模發掘,出土文物三萬餘件。 尤其是出土的近萬件玉器,種類齊全,玉質優良,造型精緻,紋飾優美,工藝精湛,其價值之高在周代考古中實屬罕見,是我國先秦時期的藝術珍品。 雖然虢國墓地出土玉器數量眾多,但帶銘文的玉器卻少之又少,目前見於報導的僅有五件。 物以稀為貴,刻銘玉器的少見使其價值大大提高。 在此,筆者試就虢國墓地出土的幾件刻銘玉器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刻銘玉器介紹
“小臣系”玉璧(圖1):1990年出土於虢國墓地M2009虢仲墓中。 直徑14.9厘米,孔徑6.8厘米,厚0.7厘米。 青白玉。 豆青色,局部因受沁略泛棕黃色,間雜少許白色斑點和黑色沁斑,有兩處裂紋。 扁平圓形,表面光素,製作規整。 器身外邊緣縱刻銘文一行四字“小臣系”,筆劃纖細,字跡清晰規整。 該璧是虢國墓地唯一的一件帶文字的璧環類玉器。
二、銘文釋讀
在三件“小臣”玉器中,銘文考釋有不同意見。 “小臣”在商周卜辭、金文及先秦文獻中常見。 通常有兩種解釋:一指古代的官職,二指古代官員的謙稱。 多數學者認為玉器上的“小臣”意屬後者,類似於後來的“臣”。 筆者也認為這種解釋更合適,因為自己一般不會稱呼自己的官職。 玉器上的第三個字均認為是小臣的名字,即玉璧上的小臣名“系”,玉琮上的小臣名“妥”,玉戈上的小臣名“”,學界基本上也意見一致。
關於第四個字的解釋則有不同意見。 “小臣妥見”玉琮銘文的第四個字“見”有兩種解釋:一是“覲見”,即小臣朝見君王;二是古時祭祀中的“見”禮,即小臣主持或參與了祭祀中的“見”禮。 筆者認為解釋為“覲見”更為合適,即該琮是名叫妥的臣下覲見君王時帶的禮物,刻上自己的名字方便君王辨認。 因為祭祀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事,通常會由專門的人員記錄,而且還會涉及到祭祀的時間、地點、祭品等,不會這麼簡單敷衍。
“小臣系”玉璧銘文的第四個字“”,學界有三種解釋:裘錫圭先生《古文字論集初編》釋為“害”,讀作“獻”,意思是該璧是小臣系貢獻給商王的,李學勤先生也支持這個觀點。 連劭名先生《虢國墓地所出商代小臣系玉瑗》也釋為“害”,但讀作“謁”,意為朝見,說的是一位名叫系的臣下朝見商王時帶的禮物。 還有一種同樣釋為“害”,但解釋為“傷害”,指小臣係被傷害。 筆者同意連先生的解釋,因為古代的臣下拜見君王時,通常要帶“贄”(見面禮)。 《儀禮·士相見禮》鄭玄注云:“贄,所以贄以至者,君子相見於所尊敬,必執贄以將其厚意也。”這件玉璧和上述玉琮一樣,是臣下覲見君王時帶的禮物。 如果說是貢品的話,通常不會是單件出現,而且多不會在其上刻字。
“小臣”戈的銘文只表明是一個叫的官員,無法讀出更多的信息。 “”在卜辭中是一種用牲之法,郭沫若先生認為即“投”字。 兩件“王白”玉器銘文更為簡單,也有不同的解釋:一種認為“王”是商王,“王白”即“商王之伯”,指商代的方國首領;另一種認為“王”是部落王,“白”為名字,但具體指那個部落的王不清楚。 因為這些器物出於周王同姓諸侯貴族墓中,我們推測“王白”有可能就是“周方白”,即周朝的先王季歷或者周文王。
三、年代及定名
玉器銘文中,“小臣妥”在卜辭和金文中均有記載。 如《甲骨文合集》5578載“小臣妥”、27890載“惟小臣妥郅不乍自魚”;《三代吉金文存》記錄“子妥鼎”、“妥鼎”等。 另外,《古玉圖錄》中還收錄了一件“小臣妥”玉器,這些都證明了“小臣妥”是商代一名重要人物。 “小臣系”雖不見於卜辭,但見於《三代》記錄的晚商小臣系銅卣和殷墟侯家莊1003號大墓出土的石簋,證明了小臣系確為商代之人。 而且,這些刻銘字體結構非常相似,應屬同一時期同一人。 故這三件小臣玉器皆為商代之物。 兩件“王白”玉器,“王白”為紀名性刻辭,常見於商周卜辭和金文。 根據其玉器紋飾常用的雙鉤陰線線條方折生硬的特點和銘文字體,也斷定為商代之物。 商代玉器因何到了虢國墓地,這可能與“凡周王俘商,得舊寶玉萬四千,佩玉億有八萬”密切相關,周王又把得到的寶玉分給了滅商有功之人,虢國的先祖也在其中,自然傳承了下來。
另外,還想說的是定名問題。 上述玉琮、玉戈及玉管的定名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但玉璧和玉觿的定名存在異議。 有學者將“小臣系”玉璧命為“小臣系”玉瑗。 他們根據《爾雅·釋器》“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好肉若一謂之環”的記載,認為“小臣系”玉璧的肉、好雖不完全相等,但十分接近,應定名為“瑗”。 命為“璧”者是根據夏鼐先生對《爾雅》的注:“建議把這三者總稱璧環類,或簡稱璧。把器身作為細條圓圈,孔徑大於器身的1/2稱環;瑗字不用。”筆者也認為命為“璧”比較合適,因為“瑗”的概念太絕對,既然達不到“好肉若一”的標準那就乾脆不用,也少了很多麻煩。
對於“王白”玉觿,有人命為“弭”。 可能是因為這件器物雖是弓身,但尖較圓鈍,不似觿類那樣尖銳,不能起到解結的作用吧。 筆者認為還是命為“觿”比較好,一是因為“弭”比較生僻不常用,二是因為此類器物雖然原始用途是用來解結,但發展到後來其實已經成為佩戴的裝飾品了,比如這件“王白”玉觿,出土於墓主人頸部之上,似作為髮飾中的墜飾之用。
李清麗 蘇靜
虢國墓地是一處西周至春秋時期的諸侯邦國公共墓地,先後經過兩次大規模發掘,出土文物三萬餘件。 尤其是出土的近萬件玉器,種類齊全,玉質優良,造型精緻,紋飾優美,工藝精湛,其價值之高在周代考古中實屬罕見,是我國先秦時期的藝術珍品。 雖然虢國墓地出土玉器數量眾多,但帶銘文的玉器卻少之又少,目前見於報導的僅有五件。 物以稀為貴,刻銘玉器的少見使其價值大大提高。 在此,筆者試就虢國墓地出土的幾件刻銘玉器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刻銘玉器介紹
“小臣系”玉璧(圖1):1990年出土於虢國墓地M2009虢仲墓中。 直徑14.9厘米,孔徑6.8厘米,厚0.7厘米。 青白玉。 豆青色,局部因受沁略泛棕黃色,間雜少許白色斑點和黑色沁斑,有兩處裂紋。 扁平圓形,表面光素,製作規整。 器身外邊緣縱刻銘文一行四字“小臣系”,筆劃纖細,字跡清晰規整。 該璧是虢國墓地唯一的一件帶文字的璧環類玉器。
圖1-1 “小臣系”玉璧
圖1-2 “小臣系”玉璧銘文
圖1-3 “小臣系”玉璧銘文拓片
“小臣妥見”玉琮(圖2):1990年出土於虢國墓地M2009虢仲墓中。 通高12.1厘米,寬4.9~5.1厘米,孔徑4厘米,射高2厘米。 青白玉。 青白色,局部受沁有黃色或棕色斑點或斑紋。 玉質溫潤晶瑩,微透明。 方柱體,內圓外方,射較高。 近射處一端橫向鏤出一近橢圓狀穿孔,其整體形狀頗似商代卜骨上鑽鑿痕跡。 一端射口平面呈順時針方向豎刻銘文一行四字“小臣妥見”。 該琮是虢國墓地出土的唯一的一件帶文字的玉琮。
圖2-1 “小臣妥見”玉琮
圖2-2 “小臣妥見”玉琮銘文
圖2-3 “小臣妥見”玉琮銘文拓片
“小臣”玉戈(圖3):1991年出土於M2012虢季夫人墓中。 通長28.4厘米,援長24.4厘米,寬4.7~5.2厘米;內長4厘米,寬4.5厘米,厚0.6厘米。 碧玉。 玉質較好,一面受沁呈灰白色。 三角形偏鋒,直援,援部起脊,邊有刃,直內,內側也有刃。 援後中部有一圓穿,單向鑽孔。 通體光素,製作較為精細。 內前端豎刻銘文一行三字“小臣”,筆劃粗淺。 該戈是虢國墓地出土的唯一的一件帶文字的玉戈。
圖3-1 “小臣”玉戈
圖3-2 “小臣”玉戈銘文
圖3-3 “小臣”玉戈銘文拓片
“王白”玉觿(圖4):1990年出土於M2006貴族夫人孟姞墓中。 長9.2厘米,寬2.5厘米,厚0.8厘米。 青玉。 大部分受沁有棕色斑點。 整體呈角狀彎曲。 上部以雙鉤陰線雕成龍形,龍首向下;中部束腰,下部有鈍尖。 兩面紋飾相同,龍張口躬身,臣字眼,寶瓶狀角貼脊,龍腿前屈,龍爪著地,龍尾上卷。 龍身飾迴紋,尾部飾重環紋。 下部飾三組變形蟬紋,間有平行直線紋兩道。 龍捲尾處有圓穿,外側棱上有刻銘“王白”二字。 “白”字曾經重刻,原“白”字較小,筆劃亦較細淺,重刻後的“白”字略大,且下部壓於原“白”字之上。 該玉觽是虢國墓地出土的唯一的一件帶文字的玉觽。
圖4-1 “王白”玉觿
圖4-2 “王白”玉觿銘文
圖4-3 “王白”玉觿拓片
“王白”玉管(圖5):1990年出土於M2009虢仲墓中。 高5.7厘米,細端直徑1.7~1.9厘米,粗端直徑1.7~2.15厘米,中部0.8~1.8厘米。 青玉,局部有棕色斑。 圓柱體,兩端平齊,一端較細直,一端略粗,中部略束腰,呈微喇叭狀。 兩端平面呈橢圓形,中心對鑽穿孔,孔徑兩端大小相若,中部較細,穿孔內有一近方形碎玉塊。 玉管表面飾陰線弦紋四周,將表面分為三段,兩端弦紋間飾雲雷紋,中部弦紋間飾陰線雙排紋四組。 粗端平面刻“王白”二字,筆劃細淺。 該玉管是虢國墓地唯一的一件帶文字的玉管。
圖5-1 “王白”玉管
圖5-2 “王白”玉管銘文
圖5-3 “王白”玉管銘文拓片
上述五件玉器,是虢國墓地出土的少見的刻銘玉器,是虢國玉文化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其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研價值不言而喻。 二、銘文釋讀
在三件“小臣”玉器中,銘文考釋有不同意見。 “小臣”在商周卜辭、金文及先秦文獻中常見。 通常有兩種解釋:一指古代的官職,二指古代官員的謙稱。 多數學者認為玉器上的“小臣”意屬後者,類似於後來的“臣”。 筆者也認為這種解釋更合適,因為自己一般不會稱呼自己的官職。 玉器上的第三個字均認為是小臣的名字,即玉璧上的小臣名“系”,玉琮上的小臣名“妥”,玉戈上的小臣名“”,學界基本上也意見一致。
關於第四個字的解釋則有不同意見。 “小臣妥見”玉琮銘文的第四個字“見”有兩種解釋:一是“覲見”,即小臣朝見君王;二是古時祭祀中的“見”禮,即小臣主持或參與了祭祀中的“見”禮。 筆者認為解釋為“覲見”更為合適,即該琮是名叫妥的臣下覲見君王時帶的禮物,刻上自己的名字方便君王辨認。 因為祭祀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事,通常會由專門的人員記錄,而且還會涉及到祭祀的時間、地點、祭品等,不會這麼簡單敷衍。
“小臣系”玉璧銘文的第四個字“”,學界有三種解釋:裘錫圭先生《古文字論集初編》釋為“害”,讀作“獻”,意思是該璧是小臣系貢獻給商王的,李學勤先生也支持這個觀點。 連劭名先生《虢國墓地所出商代小臣系玉瑗》也釋為“害”,但讀作“謁”,意為朝見,說的是一位名叫系的臣下朝見商王時帶的禮物。 還有一種同樣釋為“害”,但解釋為“傷害”,指小臣係被傷害。 筆者同意連先生的解釋,因為古代的臣下拜見君王時,通常要帶“贄”(見面禮)。 《儀禮·士相見禮》鄭玄注云:“贄,所以贄以至者,君子相見於所尊敬,必執贄以將其厚意也。”這件玉璧和上述玉琮一樣,是臣下覲見君王時帶的禮物。 如果說是貢品的話,通常不會是單件出現,而且多不會在其上刻字。
“小臣”戈的銘文只表明是一個叫的官員,無法讀出更多的信息。 “”在卜辭中是一種用牲之法,郭沫若先生認為即“投”字。 兩件“王白”玉器銘文更為簡單,也有不同的解釋:一種認為“王”是商王,“王白”即“商王之伯”,指商代的方國首領;另一種認為“王”是部落王,“白”為名字,但具體指那個部落的王不清楚。 因為這些器物出於周王同姓諸侯貴族墓中,我們推測“王白”有可能就是“周方白”,即周朝的先王季歷或者周文王。
三、年代及定名
玉器銘文中,“小臣妥”在卜辭和金文中均有記載。 如《甲骨文合集》5578載“小臣妥”、27890載“惟小臣妥郅不乍自魚”;《三代吉金文存》記錄“子妥鼎”、“妥鼎”等。 另外,《古玉圖錄》中還收錄了一件“小臣妥”玉器,這些都證明了“小臣妥”是商代一名重要人物。 “小臣系”雖不見於卜辭,但見於《三代》記錄的晚商小臣系銅卣和殷墟侯家莊1003號大墓出土的石簋,證明了小臣系確為商代之人。 而且,這些刻銘字體結構非常相似,應屬同一時期同一人。 故這三件小臣玉器皆為商代之物。 兩件“王白”玉器,“王白”為紀名性刻辭,常見於商周卜辭和金文。 根據其玉器紋飾常用的雙鉤陰線線條方折生硬的特點和銘文字體,也斷定為商代之物。 商代玉器因何到了虢國墓地,這可能與“凡周王俘商,得舊寶玉萬四千,佩玉億有八萬”密切相關,周王又把得到的寶玉分給了滅商有功之人,虢國的先祖也在其中,自然傳承了下來。
另外,還想說的是定名問題。 上述玉琮、玉戈及玉管的定名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但玉璧和玉觿的定名存在異議。 有學者將“小臣系”玉璧命為“小臣系”玉瑗。 他們根據《爾雅·釋器》“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好肉若一謂之環”的記載,認為“小臣系”玉璧的肉、好雖不完全相等,但十分接近,應定名為“瑗”。 命為“璧”者是根據夏鼐先生對《爾雅》的注:“建議把這三者總稱璧環類,或簡稱璧。把器身作為細條圓圈,孔徑大於器身的1/2稱環;瑗字不用。”筆者也認為命為“璧”比較合適,因為“瑗”的概念太絕對,既然達不到“好肉若一”的標準那就乾脆不用,也少了很多麻煩。
對於“王白”玉觿,有人命為“弭”。 可能是因為這件器物雖是弓身,但尖較圓鈍,不似觿類那樣尖銳,不能起到解結的作用吧。 筆者認為還是命為“觿”比較好,一是因為“弭”比較生僻不常用,二是因為此類器物雖然原始用途是用來解結,但發展到後來其實已經成為佩戴的裝飾品了,比如這件“王白”玉觿,出土於墓主人頸部之上,似作為髮飾中的墜飾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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