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西漢管理錢幣用的權錢

 蘇州日報 
 圖1 圖1 圖2 圖2 圖3 圖3
自漢初高祖令百姓自由鑄造錢幣,通行“榆莢錢”以來,關於錢幣是放手由郡國鑄造或民眾自由鑄造,還是集中為中央控制,在西漢歷經了幾次反复,最終將鑄造錢幣定格在由中央控制的上林三官統一鑄造制度上,積累了正反多方面的經驗。
在五銖錢制出台前,漢文帝推出了四銖半兩錢制。 我們說過:四銖半兩是漢初推行的半兩錢中最為成功的錢幣,形態比較整齊,鑄造數量多,流通地區十分廣泛。 雖然因不適當的“除盜鑄令,使民放鑄”,讓推行的半兩幣制戛然而止,但是也為以後推行五銖錢先嘗試了管理流通錢幣的一套方法和手段,同時還探索出了一套檢查錢幣質量的工具。
图4 圖4
要保證金屬錢幣的質量,最主要是控制好每枚錢幣的重量,如果不作控制放任自流,錢幣必然會越鑄越小,最終不得不被新的品種替代。 文帝時對社會上使用的四銖半兩錢要稱測重量,凡不符合規定重量的不得流通,立即銷毀。
秦漢以前的衡具大多是兩邊等臂的吊桿式天平,與今日的平衡式天平完全是一個原理。 圖1是安徽壽縣朱家集出土的一桿古天平,衡桿木製,中間有提鈕,兩端各以四根絲線系銅盤,木衡桿長41.1厘米,銅盤直徑7.3厘米。 圖2是在武漢市新洲區技校出土的一套環形銅砝碼,外形猶如今日的算盤珠,質為青銅,共七枚,大小相次,直徑5至50毫米不等,發現時表面已佈滿自然形成的包漿。
图5 圖5
到了漢朝,稱​​測、校驗錢幣重量有了一套專用的衡具,秤桿還是以吊桿天平式為主,砝碼多見稱錢專用品。 1975年湖北江陵鳳凰山168號墓出土有101枚四銖半兩錢,在同一個竹笥內還有一件“稱錢衡”和一件圓形砝碼。 稱錢衡上有墨書文字:“十取擇,輕重衡。及弗用,劾論罰:徭裡家,十日正。為市陽戶人嬰家稱錢衡。以錢為累,刻曰四朱。兩端口黃律。”
由稱錢衡文字可知,這是專用於稱錢的天平,上面還抄錄了相關的法律條文。 該器自名“稱錢衡”,是法定的稱錢衡器,稱錢計量以“四朱”為準。 同出的一枚砝碼重10.75克,折成漢制是十六銖,恰為四枚法定四銖半兩錢的標準重量。 由這枚砝碼與稱錢衡及101枚半兩錢同在一個竹笥內出土,可以確定這101枚規整的半兩錢應當是文帝時期合格的法定四銖半兩錢。
图6 圖6
漢文帝在實施放任鑄幣政策的同時,推行這種“稱錢”法律,在市場買賣過程中對所用的錢幣進行管理,規定在社會流通的錢幣必須經過政府稱重校驗。 稱錢法律在某種程度上保障了市場中錢幣的質量,正是“稱錢”之法的執行,讓文帝四銖半兩出現了一度輝煌。
在錢幣收藏中,有時偶能見到面上凹刻“四朱”文字的銅塊,有圓形的(圖3),也有方形的(圖4),有的一面銘刻“四朱”,另一面銘刻地名,以凹刻,也稱陰刻的為多,偶見少數鑄成陽文的,都被認定為與某種稱錢衡配用的砝碼。
图7 圖7
近年在古都西安附近出土和發現過多起特大的半兩錢(圖5),直徑46-48mm,重58-60克,文字為小篆體,與四銖半兩相似。 由錢面文字看,將此物定格為漢代之物,應該沒有問題,但是以往在流通的漢半兩中,從來沒有看到過如此的大型半兩,即便是秦半兩或戰國半兩,也沒見過如此大直徑、厚重型的。 經過研究最後將此物也認定為西漢官方稱驗流通錢幣時用的砝碼,由其自重判斷,應是稱測數枚錢幣,求取平均重量用的大砝碼。 這種形似流通錢幣,但又相當巨大的砝碼類錢幣,一般稱之為“砝碼錢”或“權錢”。
還 有一類被指為秦漢時期稱測錢幣重量的形似砝碼的“權錢”,也是圓形方孔,體形厚重碩大,直徑正面44毫米,背面47毫米,呈梯台狀,重74克,幣面有外郭 無內郭,背平素無飾,穿左右文字為“重四兩”,“重”在右邊,“四兩”疊置在左;穿上下是編號第次,上為“第” ,下為編碼。 到目前為止,發現的這類“權錢”左右文字相同,都是“重四兩”,上下文字有見“第一”、“第五”(圖6)、“第九”、“第十一”等四種。
图8 圖8
漢武帝執政後,歷經六次幣制改革,最後推出了上林三官五銖。 儘管幣制改革比較成功,然而好的幣制還需要有好的管理措施跟上,漢武帝對推行的“五銖”新幣制的管理十分重視。 《漢書·武帝記》:元狩六年(前117年)六月下詔:“日者,有司以幣輕多姦,農傷而末眾,又禁兼併之塗,故改幣以約之。稽諸往古,制宜於今,廢期有月,而山澤之民未諭,……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天下。”當年由博士褚大等人應詔到全國各地對新幣制進行宣傳和管理。 漢文帝的“稱錢”之法在管理中繼續沿用,成為西漢時期幣制管理中比較有效的一項手段。 漢武帝在稱錢管理中使用的主要工具還是稱錢衡,然而在推行新幣制時,不可能繼續使用舊時通行半兩時用的“權錢”,當時用的是另外一套砝碼錢​​。
研究發現漢武帝時國家認定的標準砝碼錢有大小兩種。 小的一種本身也自命“五銖”,直徑、文字與上林三官五銖很相像,但在錢面鑄上了明顯的記號(圖7),對著穿口四角有奪目的四道槓,錢幣學的專用名叫做“面四出文”,古人或以這四道槓表示與普通五銖錢的區別。
大的一種面文自稱“新幣士銖”(圖8),直徑為33毫米,錢面同樣鑄上了明顯的記號,對著穿口四角有奪目的四道槓,面文釋義“新的幣制規定由五銖治事”,正好反映了推行的新幣制“五銖”錢的含義。 因此可以認定它們既不是當時的正用錢,也不是壓勝錢,而是當時官方管理中稱驗五銖錢使用的大型砝碼錢。 這枚珍貴的歷史文物原是已故錢幣收藏家羅伯昭的藏品,他在新中國成立後將其捐贈給了國家,現收藏在國家博物館。 由於這種砝碼錢在上世紀剛發現時,都將面文中的“士”字誤讀成了“十一”,使許多人沒能弄懂這些文字的含義,甚至有人認為這是個贗品,實際是沒有認出這個“士”字,更沒能理解這個“士”字的原意。 “士”字在古代與“事”可以通用,西漢許禛《說文解字》釋:“士,事也。”西漢恆寬《鹽鐵論》引《論語》“述而篇”句“雖執鞭之士”,為“雖執鞭之事”,足見西漢時“士”與“事”相通。 由此“新幣士銖”四字即“新幣事銖”,四字在這枚砝碼錢上出現,既對新的幣製做了宣傳,又將其自身與通用錢幣明顯區別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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