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數十萬的名家人物木雕作品 人物木雕手指已脫落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施建華文/圖) 福州的李女士數年前在泉州購買了一件價值數十萬的名家人物木雕作品,幾個月前卻發現作品的手指部位脫落了。 發現脫落的位置有拼接痕跡後,李女士認為自己受到了欺瞞,“這麼昂貴的大師作品,為何事先沒有告知我,作品有存在拼接的情況呢?” 消費者:木雕存拼接質疑被欺瞞
李女士表示,自己2011年從泉州購買了一件價值近數十萬的木雕作品。 作品的作者是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盧思立。 這件名為《道可道·非常道》的木雕作品,雕刻的是一個老者的形象。 前段時間,一直存放在倉庫裡的這件作品搬出來後,她發現作品左右手分別有部分手指脫落了。
“剛開始還以為是搬運時不小心弄壞了,後面發現不對,東西是粘上去的。”李女士說,她發現作品斷裂的部位平面光滑,且還有膠水粘貼的痕跡,細看之後,還發現左右手掌其他部位也有明顯的裂痕。
李女士認為,如果木雕藝術品購買前就通過膠水粘貼拼接的手段來處理,就好比殘次品,價值會大大下降。 李女士認為,自己當初在購買這件作品的時候,對方並沒有告知自己這件作品有拼接情況,所以認為對方存在有意欺瞞。
作者:是否是人為損壞需親自鑑定
記者電話採訪了盧思立。 盧先生稱,當時李女士經朋友介紹,從自己這購買了包括此件作品在內的共6件作品,一共兩百多萬元。 他說,這件作品賣出去有幾年時間了,在此期間作品多次搬運,是否存在人為損壞還不知道,且李女士當初在購買時也有義務看清楚是否有問題。
對 於李女士認為作品手指有拼接,盧先生稱,在工藝界,工藝品拼接的情況是存在的,也是一種工藝處理手段,且自己的作品在自己雕刻前,也經過公司其他工人的數 道處理工序,“會不會是我雕刻前,存在工人處理原材料時有拼接的情況,也不得而知,且作品賣出去至今,我還沒親眼看過。”盧思立稱,李女士可把作品送到泉 州,自己先鑑定是什麼情況,再做處理定奪,實在解決不了,對方也可走法律程序。
福建創元律師事務所蔡思斌律師表示:鑑於工藝品的特殊性,建議不妨先行鑑定,若損壞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其可認為是“缺陷商品”,李女士可要求銷售者賠償其損失。 若該工藝品確係採用拼接處理手段而成的,而銷售者又未告知,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真實的信息,若存在故意隱瞞的情況,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要求銷售者賠償其損失。 但若進行訴訟,李女士需舉證證明銷售者存在欺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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