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弘一大師:改過十訓

弘一大師:改過十訓
文/弘一法師

  餘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其事甚多,不可勝舉。今且舉十條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與諸君言之。

  1、虛心: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今舉數例:孔子日:“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日:“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2、慎獨:吾等凡有所作所 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 為餘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3、寬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4、吃虧:古人云:“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5、寡言:此事最 為緊要。孔子云:“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6、不說人過:古人云:“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以上數語,餘常不敢忘。

  7、不文己過: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8、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鬚髮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9、聞謗不辯: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又云:“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餘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10、不嗔:嗔習最不易除。古賢雲:“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華嚴經云:“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弘一法師簡介:

  弘一大師,俗名李叔同,在家時是民國時期著名音樂家、美術教育家、書法家、戲劇活動家,是中國話劇的開拓者之一。從日本留學歸國後,先後擔任過教師、編輯之職,後剃度為僧,法名演音,號弘一,晚號晚晴老人,後被人尊稱為弘一大師。弘一大師對佛學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他對律宗的研究與弘揚上。大師出家後為振興律學,不畏艱難,深入律藏,著書說法,實踐躬行,著作《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記》及晚年所撰的《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等,合為近現代佛教律學研究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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