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十二因緣』?
當前人生,三界統苦,千苦萬苦,總在生死(梵
語samsara),佛陀出世,即為此大事示現人間,若生死了,則一切苦了。欲了生死,必須洞明生死根源,欲明根源,須進觀人生三際(世),即過去生從何
來?將來死往何去?這個問題是全世界所有宗教學術所欲探究,而未能窮盡的千古秘密,唯獨佛學能徹底說明,而且能徹底解決之。佛學不離因緣法,佛說生死苦
果,因緣有十二,名稱為十二因緣(梵語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今列表如下,並加以說明。
十二因緣有生滅二種觀法:
一、生觀者
一、無明緣行 二、行緣識 三、識緣名色 四、名色緣六入
五、六入緣觸 六、觸緣受 七、受緣愛 八、愛緣取
九、取緣有 十、有緣生 十一、生緣老死
一、生觀者
一、無明緣行 二、行緣識 三、識緣名色 四、名色緣六入
五、六入緣觸 六、觸緣受 七、受緣愛 八、愛緣取
九、取緣有 十、有緣生 十一、生緣老死
科判表
┌無明──────┬─惑迷
┌過去二因 ┤ │
│ └行────┐ │
│ ┌識──┐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觸──┤ ├──→─業染
三世十二因果┤現在┤ └受──┤ ↑ ↑
│ │ ┌愛─→↓→↑→─┤
│ └三因┤取─→↓→↑→─┘
│ └有─→↓→┘
│ ┌生──┤
└未來二果 ┤ ├──────苦報
└死──┘
二、滅觀者
一、無明滅則行滅 二、行滅則識滅 三、識滅則名色滅
四、名色滅則六入滅 五、六入滅則觸滅 六、觸滅則受滅
七、受滅則愛滅 八、愛滅則取滅 九、取滅則有滅
十、有滅則生滅 十一、生滅則老死滅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科判表
┌無明
│行
│識
│名色
┌現在十支┤六入
│ │觸
│ │受
│ │愛
二世十二因緣 ┤ │取
│ └有
│ ┌生
└末來二支┤
└老死
┌無明──────┬─惑迷
┌過去二因 ┤ │
│ └行────┐ │
│ ┌識──┐ ↓ │
│ │名色─┤ │ │
│ ┌五果┤六入─┤ │ ↑
│ │ │觸──┤ ├──→─業染
三世十二因果┤現在┤ └受──┤ ↑ ↑
│ │ ┌愛─→↓→↑→─┤
│ └三因┤取─→↓→↑→─┘
│ └有─→↓→┘
│ ┌生──┤
└未來二果 ┤ ├──────苦報
└死──┘
二、滅觀者
一、無明滅則行滅 二、行滅則識滅 三、識滅則名色滅
四、名色滅則六入滅 五、六入滅則觸滅 六、觸滅則受滅
七、受滅則愛滅 八、愛滅則取滅 九、取滅則有滅
十、有滅則生滅 十一、生滅則老死滅十二因緣生滅二種觀法
科判表
┌無明
│行
│識
│名色
┌現在十支┤六入
│ │觸
│ │受
│ │愛
二世十二因緣 ┤ │取
│ └有
│ ┌生
└末來二支┤
└老死
一、無明(梵語avidya)-無始煩惱。謂無始以來,妄識於事理迷暗愚痴,無所明了,故名無明。無明有二: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根本無明乃菩薩所斷;枝末無明乃凡夫所修。
二、行(梵語samskara)-造作之義,即指所造作之善惡諸業。由於兩種無明為緣,遂引起造作種種善惡之事業。若起無貪、無瞋、無痴等善心,則造善業;若起貪、瞋、痴等煩惱之心,則造惡業。吾人無始以來造業無邊,故八識田中之種子亦無量無邊。
以上兩支,屬過去因緣,無明是緣,業力是因。因緣和合,遂感生現在苦果,即是吾人五蘊報身。
三、識(梵語vijnana)-本識攬渧。即第八識攬父精母血二渧,名三和合,此為一期生死之開端。
四、名色(梵語nama-rupa)-識煖胚團。名指心識(初投胎之神識),色指形體(父精母血凝成之胚團)。是說明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渧,外托煖氣成胎為色,此是胎相初成之位。
因六根未成,識心未能顯發了別之功德,但有心之名,無心之用,故不稱為心,而只稱名,且初投胎之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只稱色。
五、六入(梵語sad-ayatana)-扶塵具形,指眼等六根而言。在母胎十個月中,由名色逐漸六根成長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界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從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間總共有三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所攝,此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體。
六、觸(梵語sparsa)-根攝境界,接觸之義。根塵和合而成觸,此即出胎之位。謂十月圓滿出胎,六根遂於外境相接觸。當嬰孩自出生到二三歲時,天真純潔,六根對境,但起單純知覺,當無憎愛分別。
七、受(梵語vedana)-苦樂捨感,即是領受之義。領納接觸六塵境界,內心所感受的違順等境,生起苦樂感受。當四五歲到十歲左右,年紀稍長,知識漸開,對於飲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求,且能分別好醜,當未生貪愛之心,這是對境所生的一種情緒。
以上五支,總為五蘊報身,即過去因緣(無明與行)所引生之現在苦果。既有此五蘊假身,則熾然起惑造業,隨之又成現在因緣,將引生未來之苦果,詳情如下:
八、愛(梵語trsna)-因受生著,即是貪愛。因感受引起之執著。當十一、二歲到十八、九歲之時,已將成年,慾望既開,對於五欲六塵,自然心生貪愛,對於樂受順境,則起貪愛之心;於苦受逆境,則生憎惡之念。
藏經云:『貪愛如水,能潤生死。』
楞嚴經云:『一切眾生,皆以淫慾而正性命。』
高僧大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
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九、取(梵語upadana)-因執追求,即妄取也。約二十歲後,血氣方剛,貪慾轉盛,於一切境,廣為追求,是名為取。此為貪污欲境的一種強烈趨求。
十、有(梵語bhava)-業牽後有。由愛取二支惑,遂發種種善惡之業,感生未來有生有死之果報。以上三支,愛取又為緣,有支又為因支,因緣和合,又生未來之果。如是有因有果,故名為有。
十一、生(梵語jati)-倒識投胎。此身壽命終時,第八識在一切有情中,依其業力牽引,再去投胎受生,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活動。
十二、老死(梵語jara-marana)-生後苦死,即衰老死亡。萬法無常,有生必有死,身壞命終名死。眾生莫不皆有死,卻未必皆歷衰老(夭折與橫死),故合老死為一支。自生至死,其間不免種種憂悲苦惱,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結果。
如以上所說,十二因緣包括過去因緣(無明與行二支),現在苦果(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支),現在因緣(愛、取、有等三支),未來苦果(生、老死等二支)。是為雙重因果,此為佛陀說明吾人生死相續的一種鐵則。
十二因緣,雖然只說三世,其實包括千世萬世,這如何而說呢?因為過去因緣(梵語hetu-pratyaya),更從過去果來,故上溯過去則無始;而未來苦果,更生未來惑業,故下推未來則無終。由此可見,無始之前,吾人既已如此生死而來,無終之後,吾人也要如此生死下去。
十二因緣法有二種:一則生死流轉門。二則涅槃還滅門。
何謂生死流轉門?就是六道眾生輪迴生死的相狀,佛陀把生死相狀分為十二支分位,如是循環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停,故稱流轉生死門。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何謂涅槃還滅
門?就是修行者欲解脫生死,以此十二因緣法勤修,最後就能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槃真性,故稱為涅槃還滅門。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
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
故知無明煩惱,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賊須先擒王,又如伐樹先斬樹根;一旦無明滅除,則行隨著滅除,而行一滅則識亦隨滅,乃至不去投生,則無老死憂悲苦惱,這就是十二因緣涅槃還滅門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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