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少年為零花錢賤賣家中價值5萬元翡翠掛件


民警展示被 民警展示被"賤賣"的翡翠掛件.
缺零花錢,15歲少年竟然將家裡的一塊價值5萬餘元的翡翠掛件以1730元的價格「賤賣」了.其父母發現後,立即向收購翡翠的商家索取,雙方談 不妥,少年父母只好求助110民警.在民警的協調下,商家將翡翠退還給少年的父母.據此,律師表示,未成年人屬限制行為能力人,這種情況下買賣無效,協商 不成市民可以走法律程序.
少年賣「寶貝」換零花錢
家住嶗山區海爾路的小王,差幾個月才滿16歲,還是一名在校生.平時,父母每月給他近千元零花錢.放了暑假後,小王經常在外找朋友玩,花銷明顯增大,父母不願多給他零花錢.
7月19日傍晚,小王趁父母飯後外出散步,偷偷拿了家中的一件翡翠掛件,聯繫上同學小徐,兩人到威海路上一家首飾珠寶回收店,以1730元的價格將翡翠賣出.
商家不願退還驚動民警
7月21日晚,小王的父親發現翡翠掛件不見了.看到抽屜裡其他首飾都安好無損,想到近日小王一直要零花錢,就想到是兒子拿走了翡翠掛件.隨後,小王向父母承認已將翡翠掛件賣掉了.
22日一大早,父母領著小王來到首飾珠寶回收店,想贖回翡翠掛件,可店老闆不願意退還,雙方很快發生了爭執.最後,店老闆不願再繼續交談,小王父母撥打了110報警.
接警後,臺東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店老闆向民警表示,翡翠掛件已經出售,並稱自己不懂翡翠,是找同行幫忙估的價.對此,民警立刻展開調查,確定該店尚未將翡翠掛件賣出.
勸說4小時雙方談妥
民警將小王一家及店老闆約至派出所.民警批評教育了小王和小徐兩個學生,並指出小王和小徐均是未成人,二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而首飾珠寶回收店以較低的價錢買入價值較高的翡翠掛件,涉嫌民事方面的不當得利.
在民警的說教和事實面前,店老闆道出自己的想法:他認為翡翠掛件是自己正大光明用錢收的,不想就這樣退回去.民警立刻告知老闆這種做法的錯誤性,經過近四個小時的規勸,當天下午2時許,店老闆同意將翡翠掛件以收購價退給小王一家.
小王父親拉著民警雙手表示感謝,他說翡翠掛件是10年前購買的,目前市價至少在5萬元以上.


來源: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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