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光緒二十八年地契裡的房地產交易

人民網

光緒二十八年的地契光緒二十八年的地契
幾年前,和一朋友去鄉村淘寶,在一老農家碰巧淘到了這份光緒二十八年地契。 我花了一百元,還外加幾枚康熙時期的銅錢,順利地買了下來。
地契是我國古代典押和買賣土地時,買賣土地雙方訂立的法律依據。 地契由賣方擬定,未由官方蓋章並向官方繳納一定稅收的稱為“白契”,經政府驗證並蓋章的則稱為紅契。 一張輕盈單薄的地契,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一個時代的社會經濟狀況。
這張地契品相還可以,字跡清晰,保存得比較完整,內容分為前後兩部分,前部分是買賣人立的契約,地契內容包括土地面積、市價、轉賣條件、親戚和鄰居是否知道並同意的情況,契約後面有族中人、中說人以及立字人的簽名。 後半部分是契尾,契尾邊緣與地契連接處蓋有一半個四方形的印章,另外半個則落在前半部分的地契上。 契尾的內容除地址、姓名、價格以及編號外,都是統一的官方印刷格式,地契文約以及契尾重要的文字間都重重地蓋了官方印章。
相比於現在,古人賣房顯得比較繁瑣,要先問遍親戚,如果親戚沒有購買的意向還要繼續詢問四方的鄰居和族人,從親戚到鄰居族人,這些都是有優先購買權的人。 如果在這些人中還找不到願意購買的,則可以尋找中間人搭橋引線推薦購買。 從這張地契前半部分的內容和簽名即可看出,這宗房地產交易中的“甲方”就經歷了這麼一段折騰。
此外,這張古代地契還有“防偽標識”。 前面提到的契尾紙張邊緣那個官方紅印,印章在契尾,另一半則在地契文約這邊。 這樣的印在古代稱為“騎牆印”,起到防偽作用。 若要辨別真假,只需將地契文約和契尾對在一起就可知道,如果剛好吻合,那麼就是真正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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