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聖嚴法師:你在苦中作樂嗎?





佛教有一種「業」的觀念,凡是我們的一舉一動,不論經由語言、思考,或是身體所表現出來的任何一種行為,都稱之為業;因此我們任何起心動念或舉手投足,可以說都是在造業。
人不可能不造業,但卻可以讓自己不要產生業障,因為一旦有了業障,就會障礙到原本該做的事、該想的念頭、該說的話,讓人進退兩難。
所謂造成障礙,是指自己的身口意行為造成他人的困擾、自己的麻煩;也就是說,因為你的緣故,造成別人或自己時間、能力、財力等的損失,以致於讓事情進行得不順利,那就是障礙了。
而且你造成別人的損失、傷害,對方可能就會來討回公道、要求補償,他們就像是你的「債權人」,而你就是一個欠債的人。 如果你得罪的人很多,又經常讓很多人受到傷害,這麼一來,你自己就會常常遇到障礙,這些就成了你得業障。
如何不讓自己產生業障呢? 只要我們的起心動念、舉手投足,都能有益於人,也有益於己,就不會造成障礙。
可是我們大多數得人多半很自私,都只想到對自己有利,而不管別人如何。 這自私的我其實是非常愚蠢的,還以為讓別人受損失就是佔便宜,殊不知這些行為雖然暫時利益了自己,可是往長遠來看,卻是對自己不利的。 這種自私又自我的行為,不僅害人,而且害己,所以是很愚蠢的。
例如在團體生活中,如果我把自己的垃圾,通通丟到別人那裡,只管自己的環境乾淨就好。 短時間內似乎是得了方便,但是時間一久,隔壁傳來的臭氣,同樣也會污染到自己居住的環境。 而且,我把垃圾丟給別人,別人也會把垃圾丟到我這裡,互相製造干擾、敵對,結果更是得不償失,反受其害。 所以這種愚蠢的我、自私的我,是我們要解脫、要放下的。
但是當我們放下自私、愚蠢的我之後,同時也要提起「功德的我」,所謂功德的我,是指大公無私、為他不為己的我。 乍看之下,自己好像沒得到任何益處,其實,當我們為他人著想時,自己一定也已包含在其中,不自私反而是我們為人處事最好、最安全的方法。
幫助一切眾生,讓他人得到利益,同時自己也獲得心靈的安寧,這是「大我」的境界。 如果再進一個層次,那就是「無我」。 佛法所說「無我」的意思,是指對於我所做的一切功德,都不計較。 也就是說,我付出一切幫助所有人,可是心中不求回饋,我只是做我應該做的事,做過之就不再多想、不再多說,心中沒有牽掛,這便是無我。
這就好像佛菩薩以智慧和慈悲來廣度眾生,是用清淨的、無染的、無條件的愛心來幫助所有的人。 佛菩薩因為永遠為眾生的利益著想,所以不會再製造任何障礙,因為沒有障礙,所以佛菩薩的功德和力量是最大的,不僅在這個世界上,在十方三世無窮的時間、無窮的空間之中也處處都在、時時都在。
佛菩薩以智慧處理事的業是「慧業」,以慈悲幫助人的業是「福業」,雖然都是業,但是這種業不會製造障礙,是能成長我們的功德,讓我們左右逢源。 像這種使我們處處都能夠自在的「慧業」和「福業」,就是我們應該學習的,也是人人都能夠學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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