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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先生斷定,玉為上幣,金為中幣,銅為下幣
史料記載5000餘年前,我國黃河、長江、汾河流域的一些部落先後進入了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其中晉、陝、豫西一些地方的龍山文化具有共同特徵,氏族部落中有專門的人員花費大量時間製作玉和瑪瑙的塊、環、璜、管、珠、鐲、墜等裝飾品。 由於手工業和農業的分離,出現了以直接交換為目的的商品生產,氏族部落之間、 家族之間、以至於各個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日漸發展起來。 古傳顓頊時“祝融作市”就有“北用禹氏之玉,南貴江漢之珠”之說,由此可看玉是最早作為貨幣材料的最佳代用品,比海貝代幣時間尚早很久。 而最早期,人們是用豬牙、麻布、布、帛作為商品交換中間物的。
遠自夏、禹塗山之會,執玉帛者萬國、 湯時三千、武王時千有八百、春秋一百四十、著者十二、戰國餘七、未能中止、必至最後定於一。 可見經濟侵略、部落爭戰、國與國爭霸也是社會發展的一種模式。 以上夏代萬國之會,就是納貢,安排治水、生產、民生,不納貢就戰爭,重新調整封侯。 各國生產的玉要納貢,所以說玉是最早的貨幣材料無疑。 郭沫若先生曾經斷定“玉為上幣,金為中幣,銅為下幣”。 我個人認為玉幣、金幣、銅幣實行的階段是在黃帝時期。
堯舜禹時期發展到西周時期,市場已經相當正規, 國家設立專職市場的官吏叫司吏,並對市場物資流通範圍進行限制,有14種物資不得在市場銷售,如體現奴隸主階級的祀器、玉璧、金璋、廟宇祀禮用的犧牲、武器、兵車等,交易分中、東、西(午、朝、夕)三個市場進行,其中提到的玉璧確為上幣,價值連城。 戰國時期,秦王曾用15個城池換取趙王的和氏璧已成典故, 國與國之間的大型交易都是用玉來完成的,所以說玉為上幣的確屬實。
以下列舉的多類幣種可作為上幣、中幣和下幣的參考依據。
上幣玉幣:如上古三環玉套幣,白玉因年代久遠而沁黃,但麻紋清晰,秀色迷人,大環直徑5.5厘米,內徑3.8厘米,重16.6克;中環直徑3.5厘米,內徑2.4厘米,重7.8克;中小環直徑1.5厘米,內徑0.3厘米,重7.8克,三環總重量26.9克(合38.4珠);如玉橢幣,龍頭云紋,似鈴,是帝王發布政令和幣制的樣品,高4.2厘米,底寬3.5厘米,重22.5克(合32.1珠);如龜形紅玉幣,玉色紅徹透亮,龜殼紋雕刻精細,長1.8厘米,雙層厚1厘米,重2.3克(合3.28珠)《史記·平淮書》“禹夏之幣,……或龜貝”郭瓚《文貝贊》“先民有作,龜貝為貨”此幣即當時的龜貝;如上古谷紋環幣(玉璧)此幣是發現幣玉中最大的環幣,直徑31.7厘米,中環直徑5.5厘米,重1776克(合2537.14珠)白玉質,幣中雕刻谷紋,周邊外圈雕刻五組龍頭須花紋,它是國與國交換中使用的大面值錢幣,可謂重器,非城池勿與之交換,是國家財富的標誌。
中幣黃金幣:如饅頭型寶金幣,含金量九成以上,上寬2厘米,下寬1.5厘米,左高1.5厘米,右高1.3厘米,重17.4克(合24.86珠);如圓形貝金幣,直徑1.5厘米,高0.5厘米, 重2.8克(合4珠)背面有一橫條相連,屬於朋幣;如金環幣,含金量9成左右,直徑6.5厘米,內徑4.5厘米,重15克(合21.42珠);如金打紐環幣,打紐鑄造,美觀精製,直徑4厘米,內環3厘米,重7.5克(合10.7珠)。 目前發現的中幣樣品尚少,因為從戰國時期開始發現的金幣系列都是採取熔化重新鑄造飾件而傳承的。
下幣青銅幣:夏至週曆時1500多年,下幣不下數百種,如環幣、朋幣、貝幣、橢幣、夏庤幣、橋幣、青銅幣等。 六連珠幣,青銅質,以三聯珠形式並連成六排列,正面有工紋,精製美觀,高3.3厘米,寬2.2厘米,重4.1克(合6.3珠0.38兩);銅橢幣,形狀如銅鈴, 中間開一豎道象徵甲骨文十,高4.4厘米,下寬2.2厘米,重10.2克(合14.57珠);夏庤幣5號,青銅質,高5厘米,重19.3克(合27.57珠)內空,鳥狀,商族的族徽是鳥,正面是甲骨文“十”,背面是甲骨文“十一”,夏末開始至春秋都是十一之稅,此下幣是下幣中面值最大的錢幣之一;青銅魚幣,有魚眼,三翅兩尾,長7厘米,重5.9克(合8.1珠);圓金(圓貝型錢)青銅鑄造,背凹有一橫條相連,直徑2.3厘米,重2.1克(合3珠)屬下幣中的半朋圓金。
縱觀上、中、下幣,可以得出五項結論:
一是上幣起始年代可追溯至黃帝時代。 據《史記》所載:黃帝有釐定玉制之舉。 由此推斷,當時用玉已極為普通。 至唐虞時,用玉繁多,制玉精良,舉凡國家之以祀、以食、以朝、以聘,無不用玉。 自天子以至庶人,未有身不佩玉者。 國家重典,社會禮文,未有不以玉成之者,其中以周代為尤甚。 《五帝本紀》帝堯老,命舜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舜乃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 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為摯,如五器,說明當時玉就是上幣。 舜又聚天下之銅而造下幣,至禹時上、中、下幣已成定律,一直延續到西周時期,如侯馬出土的西周時期的姬侯墓就大量呈現了上、中、下幣的實物;又如婦好墓出土玉器達750件;還有商王朝聚斂寶玉數目更為驚人“凡武王俘商舊玉已有億百萬”)。 可見上幣、中幣是天子、王朝、諸侯、和國與國交易的主要貨幣。
二是從五帝時代開始貨幣的製造和發行權就牢牢掌握在國家集權者手中,所以說上、中、下幣非空穴來風,它是歷史的見證。 上有玉環,中有金環,下有銅環;上有橢幣,下有青銅橢幣;上有玉橋幣,下有青銅橋幣;上有玉魚幣,下有青銅魚幣;上有貝幣,中有金幣,下有青銅貝幣;上有玉璧、下有圓孔圓錢和圓金朋幣。
三是上、中、下幣的價值。 上幣玉是以玉質、雕刻工藝、玉的重量和國家統一釐定的標準來確定的;中幣金是以重量來確定的;下幣的價值標示是有些品種在一定的歷史範籌內能大小相權,有些品種是在一定的國度內大小相權,大部分是以重量來確定的,也就是青銅塊和資斧中的玉釜,以及下幣中的青銅資斧(1961年湖南寧鄉出土224件大小相同的商代青銅資斧),它本身就有取得青銅稱量貨幣的資格。
四是《夏商西周幣制》中史稱三代貨幣,主要是龜幣、珠玉、赤金(銅),其中珠不一定是蚌珠,凡物圓稱珠,故玉之圓者亦稱珠,青銅環也可稱珠,環即爰也,寽也,都是計量單位,它是貨幣標度或價格標度。 寽重半兩、即12珠。
五是從上、中、下幣的形式上分析,有環、璧、橋幣、貝幣、釜幣、庤幣、橢幣、圓金、連珠幣、朋幣、龜幣等等、一個重要的延續就是谷紋、麻紋、蒲紋等,還有甲骨文,先民用這些紋飾應有深遠的含意。
谷、 麻、蒲代表生產、生活資料,要祈求上天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交換所需如意。 甲骨文的十和十一代表著國家必須徵收的稅費比率。 《夏本紀》言:“令天子之國, 以外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甸服外五百里侯服;百里採、二百里任國、三百里諸侯。侯服外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撰文教,二百里奮武衛,綏服外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要服外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
由此看來,上、中、下幣同為交換結算時不可或缺的貨幣,唯獨下幣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導貨幣,因此各朝各代都在鑄造下幣上面費盡心機,使其幾千年來品種多、花樣繁,給後人留下不可抹去的永久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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