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中有一名句:“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是形相,指那些顯現於外可以眼見的被生成、變化的某些物質現象而言。 色雖有形相可以看得到,但凡是可以看得到的相,都是從眾生的虛妄心裡變現出來的虛妄相,是空的。 “空”謂事物的虛幻不實。 一切事物與現像都是因緣和合而成,剎那生滅,沒有質的規定性和獨立實體,假而不實故為“空”。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中的“不異”,為“不離”之意。 色不離空,即色當體即是空,沒有自性,物質現象的本質要透過空來了解;空的本性也不離物質現象,其意義要在物質現象方面落實。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既然色的相和空的相同屬虛妄,則色與空沒有分別,沒有體性,一樣是空的,自然可以說色就是空,空就是色了。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與“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兩句並非複語重說,在語意表達上自各有側重:前句申述“色”與“空”的關係,後句闡明“色”與“空”均無實有,皆為盡空。 在這裡繁複修辭手法的運用,看似同義復指,實則有所引申,不僅使論述的涵義細密周詳,空性固空,色性亦空,色性亦等於空性,《維摩經弟子品》“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突出了前後兩句的中心在於“空”。 這兩句是玄奘的譯法,原意是一切物質現象的無實性,沒有實性的東西是物質的現象。 在理解這兩句經文時應該注意的是“色”、“空”相“即”,並非內容意義上的相即,而是成立方面的相即。 因為“色”是現象,是依種種條件積集而成的被製作的有為法,依因緣組合而成,有生有滅;而“空”是真理、原理,是無因緣造作,無生滅變化而寂然常住的無為法,即真如。 一切法都有“性”和“相”兩方面:“性”是諸法永恆不變的本性,“相”是諸法顯現於外可資分別的形相。 無為法為性,有為法為相。 這兩者是不能相即的。 《心經》中這兩句話的意思是“色”當體即是“空”,應該理解“色”是“空”之色;緣生之“色”,成立於無自性的空處。“空”無自性,是緣生的“色”的無自性,故是“色”之空,它成立於緣生的“色”處。 “色”、“空”相“即”,是在義理上“色”與“空”互相依待,才能成立。
凡夫見“色”,便執著於“有”的一邊,任何境界均認為真有,只見“色”不見“空”。 聲聞、緣覺的愚法二乘,迷執自法,而愚於大乘法空之妙理,明白了空的道理,又偏在空的一邊,只見“空”不見“色”。 觀自在菩薩講的是大乘法,圓通自在,毫無窒礙,故“色”與“空”,“空”與“色”均可圓通融合。 而強調的“空”乃真空、妙性之空,非斷滅的空。 小乘所說的空,是色滅而後有空,空滅而後有色。 又疑惑“色”外有“空”,“空”外有“色”。 這些皆為著相之見,看作色是色,空是空,是“色”異“空”,“空”異“色”;“色”非“空”,“空”非“色”了。 須明“色”為俗諦,可破二乘執著“空”的見解,“空”為真諦,可破凡夫執著“色”的見解,“色”、“空”兩種執著的見解都破了,就是中道第一義諦了。 這是“色空不二”的道理。 按三觀法的觀點,“色不異空”是空觀,“空不異色”是假觀。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觀。 這四句在般若中觀智慧的觀照下,體現了“有空不二”的思想。世俗的“有見”,生起一切迷惑和執著,導致人生種種煩惱和痛苦。 我們看破了“有”的虛幻、無常、無自性,是空,就不會因沉溺於有,並孜孜以求而生煩惱,爭名奪利而造惡業了。 世間還有智力更高一些的人,雖已看破有的虛幻實質,但因不了解緣起因果,認為世界一切既然都是虛幻的,人生、事業最終必然歸於毀滅,生存全無意義,整天喊:“空啊,空啊!”便不顧社會道德,放縱身心為所欲為。 懂得萬物雖空,但緣起因果還在不斷延續,人生善惡,必有果報,才能有效地對治這種虛無主義的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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