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

老物件收藏:改嫁婚書(圖)


正北方網-北方新報
這份婚書(如圖)來自於畢克齊。這份婚書(如圖)來自於畢克 ​​齊。
這份婚書(如圖)來自於畢克齊。
大紅封套寬13.5厘米,高24厘米。 最上邊印有“一品當朝”字樣,中間印有圖像,一官人在前邊走,旁邊似為兩僕人侍奉著。 婚書的時間為光緒三十四年2月27日,即1908年,距今大約107年的時間,立婚書人為鄧宗湘,媒人梁大光,書寫人為冀正封。 婚書的品相一般,到我手時,好幾處地方就已經破損。 不過,婚書上的字倒是十分清楚,上邊是這樣寫的:
立婚書人鄧宗湘,情因舍姪(侄)女先夫辭世,所有母子三人概無度用,與梁羊劉商議為妥。 情願由娘家改嫁,所有大孩現隨娘代養五年仍歸梁門,又次子與牛增壽為子,同媒言明,身價銀十四千文,兩出情願,永無翻(反)悔,恐口無憑,立婚書為證。
文字基本上為白話,文言文幾乎沒有,所以好懂。 不過,問題的關鍵不在這裡,而是婚書背後的民俗和有關的禮教問題。
用今天的話講,這一婚書講的是一個寡婦再嫁的事情。 就是說,立婚書人鄧宗湘的侄女,前夫去世了,剩母子3人生活難以為繼,所以準備嫁給一個叫牛增壽的人,大兒子隨娘5年,仍是梁家的後代,姓梁。 二兒子將成為牛增壽的兒子。 大家都講明,身價為十四千文,不得違約,等等。
我們知道,1908年的中國,所謂君臣父子、三綱五常那一套封建禮教對人的束縛是極其嚴酷的。 如果在內地,特別是江浙、安徽、山東一帶,寡婦要嫁人那是絕對要付高昂的代價,因為只能從一而終,不能中途變卦,事關道德評價。 當然,在今天寡婦再嫁,早已是稀鬆平常的事,無所謂道德不道德。 但是在那時,卻是民間社會生活的焦點問題。
回到歷史的情境中,我想說的是,因為我們是土默特,因為我們是邊塞荒僻之地,因為我們是多民族雜居、文化雜處的地方,所以封建禮教那種“人吃人”的意識形態相對較少,反而,人的解放也就相比於內地要高出一籌。 比如愛情的道德評價、寡婦的道德評價也就沒有那麼多人去干涉,去阻止了。
這當然是件好事,更是土默特在那個歷史歲月當中的亮點。
嫁就嫁了,你能把我怎麼樣? 理直,氣也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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