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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土青銅器看西周霸國宴飲
“霸”是其國名,“霸”國未見於傳世的文獻記載,根據出土文物銘文資料顯示,“霸”與晉、北燕、芮等國曾有往來。 大河口墓地為之前在其他各處發現的“霸”器找到了真正的歸宿。 大量帶“霸”字銘文的青銅器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了一個史書闕載的古國——霸國的存在,隨之出土的豐富的文物展示出了霸國獨具特色的文化。 大河口墓地的發現為研究西周分封制度和西周史提供了重要資料,對探討諸侯制度、禮樂制度、宴飲禮儀等具有重要意義。
何為宴飲
宴飲,設酒肴之聚飲,亦稱飲宴、飲燕、酒筵、酒讌、宴集等等。 宴飲記載,始見於夏商,當時國之上下,飲酒酗酒成風,終至夏桀、商紂皆因酒而亡。 《尚書•夏書•五子之歌》載:“其二曰,訓有之,內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 《尚書•商書•伊訓》載:“曰:敢有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惟茲三風十愆,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
根據性質的不同,宴飲也有不同的類型,祭鬼神之酒肴謂饗宴,帝王賜予群臣之正式筵席謂大宴,國家慶典王賜臣民之聚飲謂酺宴,帝王宣喻宴飲謂宣宴,帝王以飲而會群臣謂酺會,帝王賜臣下之便宴謂曲宴……
宴飲——明君臣長幼相尊之義
宴飲是霸國人在閒暇時舉行的禮儀活動。 宴禮有嚴格的禮儀規範,參加人員都正襟危坐,遵守“禮薦而不食,爵盈而不飲”的禮節,整個宴席只是一個虛設。 這種宴飲儀式主要為了體現尊賢和養老,尊賢是治國之本,養老為安邦之本。 宴飲過程安樂而有秩序,賓客尊卑分明,禮數高低有別,宴飲之人快樂而不放肆,無論長幼都得到惠澤,沒有人被遺忘。 霸伯做到了正身安國,才有霸國君臣的和諧與國家的長治久安。
霸國貴族宴飲的禮儀較多,比如他們吃飯是分餐製;酒具在宴飲的過程中要多次洗滌;由於吃飯不用筷子,而是用手抓著來吃,因此在宴飲前後需要淨手,淨手時一人注水,一人承盤接水。 商周時期的墓葬中,盉與盤是一套器物,有盉必有盤。 盉最早是用來調酒的,後來也用來注水,有的青銅器也存在著一器多用的情況。 盤用來承接水,西周晚期匜代替了盉,匜與盉的功能相同。
在宴飲時,先要將牛、羊、豬等在鑊(音獲,最大的鍋)中煮熟,然後用匕(頭部尖銳的取實器)取出來,放入鼎內,調和入味。 為了保溫盒防灰,還要加上蓋子。 將鼎從庖廚移送到行禮的場所,是用“鉉”貫穿鼎的兩耳抬走,鼎不是食器,所以食用之前,要再次用匕將肉從鼎中取出,放在俎上,然後再陳設在食案上。 鼎與俎是配套使用的,所以在禮器的組合中,兩者的數量總是相同。
盛食器還有簋、籩、豆。 簋是盛稻樑的圓形器皿,也有極少量是方形或長方形的,有蓋。 在禮器的組合中,鼎與簋最為重要,但前者用奇數,後者用偶數。 籩與豆的形狀相似,但由於兩者所盛的食品不同,質地也就不同。 籩是盛肉乾、果實等乾燥的食物用的,豆則是盛醃漬的蔬菜、肉醬等有汁的食物用的。 籩與豆通常配合使用,而且都用雙數,所以《禮記》說“鼎俎奇而籩豆偶”。
霸伯制定出完整而森嚴的禮制,以維護其統治秩序。 在禮儀活動中組合使用並賦予青銅器特殊的意義,也代表使用者的身份、等級和權力。
霸伯墓葬中共發現了24件青銅鼎和9件青銅簋,其中有方形的鼎2件,隨葬方鼎的墓葬都是級別較高的貴族墓,一般的貴族是不能隨葬方鼎的。 西周禮器組合的核心為銅鼎,根據文獻記載,周禮規定:天子九鼎,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 簋也是重要禮器之一,在祭祀和宴會場合,簋和鼎配合使用,一般是九鼎八簋,七鼎六簋,五鼎四簋相配,標誌身份地位的高低。
霸伯墓葬出土的鼎簋數量為什麼與文獻記載不相符呢? 考古發現表明西周中期以前尚未形成嚴格意義上的鼎簋制度,中期以後才形成如文獻記載所說的用鼎制度。
青銅器是權力與等級的象徵,其中又以鐘、鼎為最。 鐘、鼎是商周時代青銅文明最具代表的文物,是貴族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在古代貴族社會的物質和精神生活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人們常以“鐘鼎之家”來指代富貴宦達之家。 鼎與簋、辯證及籩豆構成了霸國禮器系統,禮器是顯示人們禮儀規範最重要的器物,使“貴賤有等”、“上下有則”,是霸國登記制度的反映。
自古以來,酒就是宴飲上不可或缺的飲品,酒器也是宴飲中必不可少的用具。 禮器中的酒器,又可以分為盛酒器和飲酒器兩大類。 盛酒器主要有尊、罍、卣、壺、缶等。 霸伯用尊盛酒,卿大夫用方壺,未取得爵位的士用圓壺。 飲酒器有爵、觶、觚、觥等。 爵容為一升酒,觚為二升,觶為三升。 觥在飲酒器中容量最大,所以在君臣宴飲等場合,常常用作罰酒之器。
宴飲——禮之所及樂必從之
由西周時期制定和完善的禮樂制度,是維護統治者等級制度的政治準則、道德規範和典章制度的總稱。 西周禮,在西周用於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是社會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規範。 作為典章制度,它是社會政治制度的體現,是維護上層建築以及與之相適應的人與人交往中的禮節儀式。 《釋名》曰:“禮,體也。言得事之體也。”《禮器》曰:“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禮是一個人為人處事的根本。 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個標準。 故《論語》曰:“不學禮,無以立。以鐘鳴鼎食為代表的禮器系統,是顯示人們禮儀規範的重要組成部分。
西周時期,樂與禮是密不可分的,禮樂制度已經達到了一個禮樂不分家的地步,所謂“禮之所及樂必從之”,因此,樂在西周宴飲中也充當著重要的角色。
西周禮等級森嚴,有“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說,不僅禮儀有定制,禮樂也有定制,“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在樂舞方面,天子的舞用“八佾”(“佾”是“列”的意思,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列東、西、南、北四面;諸侯用六佾,列東、西、南三面,缺北面;卿大夫用四佾,用西、南兩面,缺北面和東面,士用二佾,只有南面。
“樂”,是配合各貴族進行禮儀活動而製作的歌舞。 “中正和平”的音樂,“典雅純正”的歌詞,被稱之為“雅樂”,被歷代統治者奉為樂舞的最高典範,各個朝代均循禮作樂,歌功頌德。 而編鐘是這一樂舞體系中最為重要,最為尊貴的樂器。
此次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出土青銅器中有鐘(組)、鐃(組)等樂器,這些青銅器也是霸國宴飲樂器的一部分。
西周霸國宴飲器物欣賞
四足常蓋方鼎,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霸伯墓葬中共發現了24件青銅鼎,其中有方形的鼎2件,隨葬方鼎的墓葬都是級別較高的貴族墓,一般的貴族是不能隨葬方鼎的。
獸面紋圓鼎,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器壁有銘文“伯作寶尊彝”。
方座鈴簋,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霸伯墓葬中共發現了9件青銅簋,此為其中之一。 在禮器的組合中,鼎與簋最為重要,但前者用奇數,後者用偶數。
霸伯罍,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017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罍為盛酒器。 器口內壁有銘文“霸伯作寶尊”。
鳥形盉,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2002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蓋內有銘文8行51字,自名為盉。 對於鳥形盉銘文的釋讀目前尚不統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李學勤教授釋讀如下:乞立誓說:“我所作謀議如果不合君命,而是我自己私行策劃,就受鞭刑。”乞親自乘有車蔽的傳車前往各地,重複所立誓言,說:“我已立誓要上合君命,假如我違反誓辭,便應該遭到流棄,使君命仍得執行。”乞因此鑄造盤盉,傳於子孫使用。
鳥形盉為商周時期青銅器增加了一種新器形。 盉多與盤配套用於祭祀或宴飲活動中澆水洗手,這座墓裡恰好出土了一件銅盤與這件鳥形盉相配,可惜已殘。
銅盤,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瓦棱紋匜,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4051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匜,注水器,與盤配合使用。 商周時期宴飲時,飯食前後沃盥之用。
鳳鳥紋提梁卣,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017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此為盛酒器,用於賞賜有功的諸侯。
獸頭鳳鳥紋尊,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017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此為盛酒器。
“析父丁”觶,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大河口1號墓出土,現藏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此為盛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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