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曾经见证新兴的古塔如今等待修缮

   南方日报  

新兴县内今仅存的一座古建筑砖塔——三庙口花塔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但由于年久失修,内藏安全隐患。叶达彩 摄  新兴县内今仅存的一座古建筑砖塔——三庙口花塔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但由于年久失修,内藏安全隐患。叶达彩 摄
  编者按
  近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第八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中,新兴县李务本堂(李耀汉大屋)名列其中,成为新兴县内第二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作为新兴历史文明的见证,李耀汉大屋只是一个缩影。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新兴县共有200处文物点被写入《新兴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名录图典》中,其中22处已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2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文物点现状如何、潜力何在?本期开始,本报揭秘新兴众多古迹。
  “新兴县的历史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说起县内现存丰富的历史文化古迹,新兴县博物馆馆长冯有真如数家珍。个个古迹可以佐证,有建于公元前196年的白鹿台遗址,有始建于公元683年的国恩寺,有散布于县内的各类祠堂、庙宇、传统民居、名人故居以及井泉、拱桥。
  光阴更替,目前新兴县内依然遗存着丰富的文物,其中被列入《新兴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图典》的200处,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县级文物 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然而与丰富的文物资源相对应的是,县内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在历史长河中逐年残破,或因风吹雨蚀等自然灾害,或遭人们 有意或无意的损毁。
  这些新兴历史文明的载体亟待保护与修缮。 ●南方日报新兴视窗记者 冯凯思
  普查
  200处文保单位分布在全县各地
  新兴县李务本堂(李耀汉大屋)以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成为新兴县内第二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全县共有200处 文物点已被列入《新兴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图典》,其中22处已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这200处的文物点均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以古建筑为主,有146处,除此还有古遗址8处,古墓葬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5处。
  查阅《新兴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可发现,新兴县现存的古建筑中,矗立在各村落的宗祠为数不少。“这类建筑保留了古代宗祠的建筑风格,对研 究村落历史提供不可或缺的依据。”冯有真介绍,各个宗祠兴建时间不一,以明清朝为主,其建筑风格、材料、元素、架构既有相似之处,又各有特色。硬山顶,灰 塑博古脊,镬耳封火山墙,这些建筑元素见于县内不少古宗祠中。同样有灰雕,松岭赵公祠和苏姓坊苏氏宗祠雕刻的元素大有不同。
  除了宗祠,印证着新兴历史文化的不可移动文物中,还有古朴典雅的寺宇庵院、弥漫着书香气息的书院、哺育着祖祖辈辈的古井、反映新兴斗争史的炮楼、有史料可循的古遗址等等。
  “文物就是历史的见证,若一个地方没文物、没古迹,有再久远的历史都是空谈。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新兴文明的记忆和灵魂,是民族团结、创造的结晶。”这是冯有真对文物的理解。
  现状
  多数文物保护单位年久失修开始损毁
  在历史变迁中,受风打雨蚀、自然灾害影响,加之一些文物所有者保护不善,不少承载着新兴文明史的文物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亟待修缮。
  过去香火鼎盛的城隍庙,如今已变为新城镇文化站,异常静谧,隐藏在新城镇闹市中,少为人知。城隍庙门前的两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把整座建筑遮盖 了,大门紧闭,门上醒目标注着“危险勿近”四字,墙体斑驳并开始出现脱落的迹象。城隍庙的左前方遗留着明代石龟碑座。据介绍,其长1.4米,宽1.02 米,高0.5米,重4千余斤,石雕龟座保存相对完整,但上段碑文已不复存在。
  “如今由于年久失修,墙体瓦面有些破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般不对外开放了。”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隍庙早于1987年被公布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庙宇如此,古塔也逃不过岁月的洗刷开始出现毁坏隐患。位于天堂镇的三庙口花塔(又称“宝宁塔”),建于清乾隆十九年(1745年),为八角七 层楼阁砖塔。“塔的建筑结构独特,较完整地保存清代塔幢的建筑风格,是县内如今仅存的一座古建筑砖塔。”冯有真介绍,然而,远处看该塔完好无损,但实际上 塔内榕树攀爬,若不加以处理修缮,榕树发达的根系将逐步将塔砖撑破,而导致塔崩塌毁坏。
  在文物保护与修缮中,“好心办坏事”的现象在新兴时有发生。由于对《文物保护法》的认识不足,一些村落没有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而是将有价值的古祠堂私自修缮装新,加入现代元素,致使一些文物历史价值大打折扣。
  “由于部分文物产权掌握在私人手中,拆古屋、盖新房的现象在农村中屡见不鲜。”相关工作人介绍,这是个别村民对相关法律认识不足的体现。
  据了解,原城隍庙分前、中、后座,前后座已拆,改建新楼,而如今所看到的是经修葺后的中座,仍保留原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建议
  修旧如旧投入修缮经费
  据了解,诸如新兴县城隍庙、三庙口花塔、各宗祠等文物出现损毁现象只是冰山一角,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修缮迫在眉睫。
  “保护与修缮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有利于弘扬新兴县古建筑文化,对后人有警示以及教育作用,提高新兴对外影响力。”冯有真认为,相关部门对文物保护与修缮应予以重视。
  据了解,由于经费不足,目前被公布成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部分尚未正式挂牌,大部分的文物保护单位也因此多年失修,正面临损毁的窘境。
  冯有真建议,每年下拨一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专项经费,逐年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适当的修缮。“针对文物保护法认识不足的现状,要加大宣 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对文物保护法进行宣传普及。”冯有真说,修缮文物必须依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按“修旧如旧”的原则,遵守相关修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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