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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淺談纖維肌痛(Fibromyalgia)症狀群 / 詹廖明義院長
一、 主訴為全身肌肉痠痛的怪病
臨床上,因慢性筋骨痠痛而至醫院求診的病人很多,他們通常依主症狀的部位分散在各科門診,常常被懷疑罹患骨關節、免疫或神經系統等病變而接受各種檢 查,有的甚至被懷疑患有惡性腫瘤而困擾不已,但經過某些精密檢查後,卻因被告知原因待查或原因不明,而屢屢失望的繼續四處求醫,平均每位病人都找過3~5 位醫師,結果花費更多醫療資源。以下介紹的這種疾病通稱纖維肌痛(Fibromyalgia)症候群,於數十年前又名結合組織炎症候群 (Fibrositis Syndrome),即是令臨床醫師及病患雙方都遭遇蠻多挫折感的複雜性病變。
二、 症狀
罹患本症病患當中有80%會有長期的全身到處痠痛、抽痛、僵硬(Stiffness)及慢性疲勞的症狀,這種疼痛是來自肌肉以及周圍的軟組織。除了慢 性疼痛之外,病患還常會出現因自律神經失週(Dysautonomia)導致各種多采的心理、身體症狀,如失眠、頭痛、經痛、手部發麻、憂鬱症候群,以及 過敏性胃腸症狀(Irritable Colon)等,因而有學者又將它稱為心因性風濕症。因疼痛幾乎是一整天,其部位則是根據美國風濕病醫學會(ACR, 1990)的分類標準有比較特定的傾向。這些壓痛點(Tender Points)通常多半位於頭部、肩膀、上背部、腰部及臀部(圖1),且於運動負荷後及早上最容易出現。其他值得提及的症狀包括Allodynia、 Raynaud現象及Dermatographia。
三、 病因
絕大多數的情形是屬於原因不明的特發性纖維肌痛,唯有少數患者則因其他疾病如甲狀腺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脊椎關節病變、SLE及外傷等所引發的繼發 性纖維肌痛。其中,最受爭議的就是因為外傷引起的所謂外傷後纖維肌痛,此特殊情形的病因目前還不完全清楚。基本上,纖維肌痛即是Pain System的Function出了毛病,在脊髓後角顯然是有敏感化的情形(Central Sensitization)。目前已知本疾病可能和睡眠障礙有關,因為大多數的病患都有這個問題。其他可能致病的機轉(學說)還包括心理壓力、免疫功 能、內分泌、中樞神經之生化異常及病毒感染。
四、 在國內較不受人注目的纖維肌痛
目前大部份的研究報告都集中在北美、北歐及澳州。依據ACR診斷標準的統計報告顯示,一般人口的發病率是3~5%。而男女比率為1:6~9且白人居 多,好發年齡層在30年代,約佔免疫風濕科門診病患的14%或前三名,在挪威據說有高達11%的女性人口是符合美國風濕病醫學會所訂的診斷標準。
五、 診斷
本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逐漸受人注目,但曾有一派學者否認它的存性,因為從各種檢驗報告中,確實找不出異常,包括肌肉之切片檢查。結論是診斷的依據 只能靠有經驗的醫師在ACR訂定的18個Tender point的位置中(如附圖),以大約4公斤重的壓力,檢查出11個或以上的壓痛點,並參考比較常見的隨伴症狀做綜合判斷。為了排除其他和纖維肌痛相似的 疾病,如代謝性疾病及病毒感染等,通常需靠血液生化檢查及X光等檢查,來加以鑑別。其他可供診斷參考但不應列入常規檢查的包括:1.睡覺時的腦波異 常;2.腦脊髓液中Substance P異常高值;3.血中Serotonin異常低值;4.Somatomedin異常低值;5.以SPECT測出腦部血流在腦下垂體及尾核部有減少的情形。
六、 治療
纖維肌痛症候群是一種複雜的病態,其預後在早期即獲診斷與處理者,可說相當不錯雖然沒有絕對痊癒的保障。此慢性疼痛不但無特效藥,且藥物療效在多數醫 師的經驗中,往往不盡理想。理想的治療,必需包括物理、藥物及心理治療,而病患的積極參與治療及配合度更是治療成功的關鍵。常用的藥物包括NSAID等止 痛劑、肌肉鬆弛劑、低劑量的抗鬱劑等,但1996年發表的Consensus report中卻很果斷的提及NSAID對本症無效。總而言之,僅能以提高病患的生活品質為目標,對症下藥而已,據說在加拿大有九成以上的病人到最後都各 自找尋傳統醫學的偏方或改用按摩或指壓等民間療法。
七、 纖維肌痛症候群的爭議性論點
美國風濕病醫學會的診斷標準,雖自1990年已普遍被接受,爾後於1992年的世界大會中曾再次獲得多數學者的支持與肯定。然而,至今仍有許多爭議, 尤其是外傷後纖維肌痛症候群的病名在美國與加拿大的醫界中,近年來的確議論紛紛,因為有些美國醫師偏愛甚至濫用這個診斷名稱,導致許多律師忙著為聲稱不能 工作的病人索取高額的理賠而猛打官司。這些有可能因為職業傷害而導致「殘廢」的慢性疼痛病人,以無法上班為由,甚至要求殘障理賠或提早退休。由此推論,在 未來的職業病鑑定範圍當中,有關纖維肌痛症候群的學理、診斷與治療方面之發展都將倍受注目,因為它的存在隱藏著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不知國內是否有一天會 發展到那個地步。
纖維肌痛症候群在病因學上另有一疑點,即是它與慢性疲勞症候群(Chronic fatigue syndrome)到底有何差異,有些學者甚至把兩者混在一起相提並論。根據美國防疫中心於1988年所提倡的診斷標準,的確令人很難分辨何者為何者,因 為至少有半數以上的病患都可容入或符合上述兩種疾病的診斷標準,而令人難以下定論。以上諸多爭議有待今後更多研究去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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