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營需經一定儀式的安設,始能發揮防衛功能;其後定期「賞兵」(犒軍)並擇期「收放兵」。
五營的安設稱「安營」或「放軍」、「放兵」、「開營」,一般都在莊廟落成或安座大典之後舉行,目的在「開營放兵」,敕令五營兵馬鎮守莊域五方,協助莊神 (莊主)防衛莊頭。這裡所謂「莊廟落成或安座大典」,不僅是莊頭有廟宇或公厝而已,也包括公共神壇、公廳和「卜爐主」的輪祀者,不但「有廟才有五營」,亦 有「無廟也有五營」的;易言之,有些地方,莊廟(或公厝)未創建前,五營即已存在。
「安營」是一種利用置物、符籙、語言、儀式、動作來操控或對抗自然的施法,亦即透過靈媒或專業神職人員施予法力的一套過程。可分「原始安營」和「歲時安營」兩種,前者(含遷移重設者)首度安設,後者則是以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營。
「原始安營」首在「踏地」,即營位的選擇,通常由莊廟主神或聯合「元廟」(祖廟)主神共同做主,透過法師、童乩、手轎或四轎的踏字勘地、方位辨識而設定,於每一營位安放五營象徵物,正式「放營」表示五營元帥開始領兵鎮守,其後才陸續發展出遮蔽建物。
「放營」之後,嚴禁閒雜人等靠近,不可任意觸摸或遷動,以兔冒瀆神兵神將。其後,每年於固定日期(亦有不固定者),更換每營的象徵物,予以換新,賊予新的神靈與法力,此即所謂「歲時安營」,主要儀程為:
(一)、準備新的象徵物、牲醴、紙料和鞭炮等物。
(二)、法師或童乩、手轎、四轎起童發輦後,於象徵物上敕符。
(三)、安營隊伍依序至各營安營,順序是:擺設牲醴祭拜—拔除舊有像徵物—安放新的象徵物—再度敕符安營—燒金放炮(舊有像徵物同時火化,亦有帶回莊廟集中火化者,更有丟棄現埸者)。
法師或童乩、手轎、四轎都是專業神職人員或神明代言人,有單一(如僅由法師或童乩)完成,亦有兩者(如法師、童乩或法師、手轎,或童乩、四轎不等)或三者共同、搭配完成者,各地狀況不一,端賴該地經濟條件、人口結構和舊有習俗而定。
至於「固定日期」,各地亦不一,大致有4個日期:
(一)、莊廟主神誕辰日;此為最多的一種。
(二)、莊廟廟慶日。
(三)、「放兵」時,有8月初、過年後兩個時間。
(四)、依神明指示。
不過,不論在那個日期,通常都在該日期的午後進行,此為台灣民間所慣用。
有「安營」,必有「收營」,「收營」的目的有二:一在「放假慰勞」,給予五營兵將休息;一在「撤除防衛」,避兔五營兵將與遊魂滯魄發生衝突。
「收營」亦稱「收軍」、「收兵」,即把五營的象徵物收起或拔除,表示五營兵將撤離,五營完全「放空營」。其儀式和操作者,或一如「安營」者,或簡化為廟公處理,更有僅口頭「收營」的。
通常狀況,「收營」時,內五營的所有像徵物,都要收起來,五營旗、五營頭(首)皆收起捲束或暫置一旁;而外五營的象徵物,亦要完全「淨空」,暫時收回廟內保管,有些地方還把「營厝仔」蓋起來。至於「馬草水」,則亦要同時撤離,不再擺放和上香。
「收營」有一年一收,亦有一年兩收的,當然也有根本「不收」的:
(一)、一年一收者—農曆7月,於6月尾收兵。
(二)、一年兩收者—農曆7月和過年;前者在6月尾,後者在歲末「謝公願」或過年前夕。
7月收兵的目的在給孤魂野鬼「方便」四處討食,以避免大動干戈;過年收兵則在給五營兵將「放年假」,為擬人化之俗。
不過,也因主神神格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而言,「硬性神明」如諸姓王爺一定要收兵,「柔性神明」如佛祖、媽祖、娘媽等則不一定,而「非命厲神」如萬善爺、七王爺等根本不會收兵,此乃其屬半陰陽神格,不受約束。
賞兵與調營
五營兵將安營期間,莊廟和民家多會擺放「馬草水」於埕前或廊下,晨昏上香,象徵給予五營兵馬糧草和飲水,使其在巡莊時可以享用,藉以感謝五營兵馬的辛勞。但並非每個地方視為必要擺設(設施),有些地方僅於賞兵或問事時才擺放出來,平時並無馬草水的擺設。
「馬草水」分「馬草」和「馬水」兩種,前者以綠色植物為主,有牧草、牧草束、番藷藤(葉)、番藷韱、空心菜等等,後者則皆為清水。
如此的人神互動,除「馬草水」外,另有固定日期的賞兵(犒軍),其舉行日期各地不盡相同,大致有:
(一)、固定於每月初1、15,或其中一天。
(二)、固定於每月初2、16或其中一天。
(三)、固定於每月主神誕辰「日」,如吳府千歲的神誕是9月15日,即每月15日舉行。
(四)、依莊廟所祀諸神的神誕日,逢神明誕辰即同時舉行。
(五)、不固定,由廟公決定;偏遠山村多此俗。
賞兵時間多在午後3點至傍晚間進行,這個時間,一方面是農業社會的作息習慣,另一方面則是根據神靈「未」時以後才出現的說法而來。
通常,賞兵的方式,莊民多直接或擔或挑或提菜碗、祭品到廟埕或廟內擺放,一炷香後焚燒金銀紙而結束,很少有舉行什麼儀式的。近年受「辦桌文化」的影響,愈 來愈多地方已改為「賞兵會」的方式了,亦即由廟方統籌規劃,聘請廚師到廟「辦桌」(外燴),備辦簡單菜碗,香境各住戶自由參加,每人按月繳交「賞兵錢」 (緣金);俟賞兵過後,參加者到廟「食桌」(會餐),形成每月聚餐的風俗。如此習俗,不但讓莊民省去準備祭品的麻煩,也可以定期聯絡莊人情感;更有甚者, 造就廚師及其週邊人員、行業的就業機會,算係一舉數得。
不過,澎湖和台灣府城部份地區的賞兵,就相當有獨特風俗了,在賞兵之時,還很正式的舉行請神、召營(調營)、犒軍和放營的儀式程序如下 :
(一)、小法上香、洗淨、開五營鞭如儀。
(二)、舉行「召營」,俟擲筊確認已召回全部「兵馬」後(如無聖筊,就要唸兩種不同 的〈召營咒〉,再無聖筊,就要「開法鞭」;又無效,要打手印;仍無聖筊,則要童乩「上壇」舉行「散法」,以鮮血闢邪,再進行犒軍)。「小法」6人,除領令 的「小法」未換外,其餘5人(分別代表東、南、西、北、中營)輪流進場,以兩人為一組作法,有時一人單獨為之,餘在兩旁唱咒語或動金鼓。此外,另有一人在 長凳旁不時盛水於碗內,並挪動牧草,表演犒賞軍馬之餵水、餵草動作。
(三)、「小法」唸口白,俗稱「喝營」,然後進行「犒軍」,唱<犒軍咒>。
(四)、「犒軍」完畢,就要「放營」,使神將神兵回到駐紮地的各營,繼續保護村莊民眾。「放營」時所唱之<放營咒>與「召營」相同,僅將其中「召請」改為「放出」,及將「走馬排兵到壇前」改為「走馬排兵出壇前」而已。
有關調營神咒,由於各派、各地不盡相同,茲以《靈符神咒全書》為例,抄錄如下:
調東營神咒/
一聲法鼓鬧紛紛,拜請東營軍東營將,
東營軍馬九夷軍,九夷軍9千9萬人,
人人頭戴大帽身穿甲,手舉金鎗青令旗,
火炎光,火炎明,請到座,軍馬到挑軍,
走馬到壇來,到壇來,神兵火急如律令。
調南營神咒/
二聲法鼓鬧紛紛,拜請南營軍南營將,
南營軍馬八蠻軍,八蠻軍8千8萬人,
人人頭戴大帽身穿甲,手舉金鎗紅令旗,
火炎光,火炎明,請到座,軍馬到挑軍,
走馬到壇來,到壇來,神兵火急如律令。
調西營神咒/
三聲法鼓鬧紛紛,拜請西營軍西營將,
西營軍馬六戎軍,六戎軍6千6萬人,
人人頭戴大帽身穿甲,手舉金鎗白令旗,
火炎光,火炎明,請到座,軍馬到挑軍,
走馬到壇來,到壇來,神兵火急如律令。
調北營神咒/
四聲法鼓鬧紛紛,拜請北營軍北營將,
北營軍馬五狄軍,五狄軍5千5萬人,
人人頭戴大帽身穿甲,手舉金鎗黑令旗,
火炎光,火炎明,請到座,軍馬到挑軍,
走馬到壇來,到壇來,神兵火急如律令。
調中營神咒/
五聲法鼓鬧紛紛,拜請中營軍中營將,
中營軍馬三秦軍,三秦軍3千3萬人,
人人頭戴大帽身穿甲,手舉金鎗黃令旗,
火炎光,火炎明,請到座,軍馬到挑軍,
走馬到壇來,到壇來,神兵火急如律令(三稱)。
東營姓張將軍,青面青令旗;
南營姓蕭將軍,紅面紅令旗;
西營姓劉將軍,白面白令旗;
北營姓連將軍,黑面黑令旗;
中營姓李將軍,黃面黃令旗。
調五營總咒/
旗鼓香爐通三壇,一聲法鼓鬧紛紛,
二聲法鼓透地鳳,吾帶明鑼天地動,
焚香走馬到壇前,調起東營軍西營將,
調起南營軍北營將,中營軍五營將,
調起五營兵馬,點兵共點將,
飛雲走馬到壇前,挑兵走馬到壇前,
神兵火急如律令,急急如律令(三稱)。
發五營兵咒/
謹請祖師急急發兵出,祖師急急發兵行,
發兵並發符,發去東營軍西營將,
南營軍北營將,中營軍五營將,
五營兵馬點兵共點將,兵先發,馬先催,
扶隨弟子腳踏五營房門草搧開,
驅陰闢邪救良民,神兵火急如律令(三稱)。
五營信仰是台灣民間信仰最不起眼,卻最不能不注意的部份,普遍存在於各地,尤以南台灣最為盛行,幾乎有莊頭(自然村落)就有五營設施,可謂莊頭的精神防衛體系。
五營信仰規制嚴謹,長期以來甚少改變,「東南西北中—青紅白黑黃—張蕭劉連李」的五行五色組合,廣為台灣民間崇信和使用,並操作於生活之中。其主要內容, 包括內外五營的安設、馬草水的擺放、賞兵(犒軍)之俗的舉行、法師或童乩的調營作法等等,與人們生活關係密切,凡有信仰事務,必與五營信仰發生關聯。
因之,五營信仰至少有3個意涵:
其一,領域性的象徵意涵—五營安設的範圍,就是莊界,就是香境,就是此廟(神)的勢力範圍。
其二,精神性的防衛意涵—五營信仰被認為是厭勝物的一種,有制煞(祭煞)的闢邪功能,可驅魔、除魅,可鎮莊、安宅,安定人心的作用,隱隱浮現於相關儀式中。
其三,頑固性的信仰意涵—在多變的台灣民間信仰範籌中,五營信仰是改變速度最緩慢的一種,對傳統的堅持相當頑固,即使表面有所變,但內涵則一直不動如山。
當然,五營信仰不僅表現在信仰層面而已,它同時反映了人文層面的人神互動、地景藝術等等,細加探索,信仰語言既寬且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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