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字、稱謂:對自己的親屬尊長,不加名字,如「父母親」、「伯父母」、「舅父母」等。對其他長輩或平輩,可加他的字或號(沒有字、號可加名),如「賜福吾師」「大雄吾兄」等。對晚輩則加名,如「某兒」、「某某學弟」等。以上皆不可連名帶姓寫在一起。
(二)提稱語:寫在名字、稱謂下面,表示請對方讀信。對祖父母、父母用「膝下」、「膝前」。對其他長輩用「尊前」、「尊鑑」、「鈞鑒」。對平輩用「大鑒」、「台鑒」、「惠鑑」、「左右」、「足下」等。對子姪用「知之」、「知悉」等。對晚輩用「如晤」、「如握」等。
(三)開頭的應酬話:有表示思念的,有敘述離情的,有頌揚德業的,有祝福起居的。皆應直抒情懷,力求自然真切。
(四)正文部分:敘述要告訴對方的事,把握正確的基本態度,對人對事下筆要得體。
(五) 結尾敬語:依書信的性質及雙方關係措辭。對長輩用「肅此」、「謹此」;對平輩用「耑此」、「專此」「特此」;對晚輩用「匆此」、「草此」。
(六)問候詞:對祖父母及父母,可用「敬請 福安」(「福安」兩字,換行頂格書寫,表示敬意。以下類推)、「叩請 金安」;對其他長輩,可用「敬請 鈞安」、「恭請 崇安」;對師長可用「敬請 道安」、「恭請 教安」;對平輩可用「敬請 大安」、「順頌 時綏」;對晚輩可用「順問 近祺」、「即問 近好」。
(七)署名、記時:時間應附記在信末。在署名的上面,要按雙方的關係加上自己的稱呼。如對祖父母用「孫」、「孫女」;對父母用「兒」、「女」;對師長用「受業」、「學生」。 署名底下又有一個敬辭,如對尊親用「敬稟」、「叩上」;對其他長輩用「謹上」、「敬上」;對平輩用「敬啟」、「謹啟」;對晚輩用「示」、「手書」。
(八)附候語:假如自己跟對方的家屬、親友相識,你要附帶請安,可在問候對方之後,另行附上「某伯前祈代請安」、「某兄處請代致候」。假如自己的家屬、親友跟對方相識,要你代為問候,可在信後附上「家嚴囑筆問候」、「某兄囑筆問好」。
(九)書信的自稱:自 己稱呼自己,如「孫」「兒」「弟」「妹」,或提到自己的名字時,字體要略小偏右。提到自己的尊長,加一「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家 姊」,可用挪抬。提到自己的卑幼及親屬,加一「舍」字,如「舍弟」、「舍妹」、「舍親」,字略小偏右。說到自己的兒孫或店號,加一「小」字,如「小兒」、 「小女」、「小孫」、「小號」,字略小偏右。說到自己的師友及居處,加一「敝」字,如「敝業師」、「敝友」、「敝縣」、「敝校」,「敝」字略小偏右。說到 自己已死的尊長,加一「先」字,如「先祖」、「先父」等,可用挪抬。說到自己已死的卑幼,加一「亡」字,如「亡弟」、「亡兒」等。
(十)書信的稱人:提 到對方時,加一「令」字,如「令尊」、「令兄」、「令弟」、「令郎」、「令嬡」、「令親」、「令友」等。稱對方的妻室,加一「尊」字,如「尊夫人」、「尊 嫂」等。稱對方的尊長,也可加「尊」字,如「尊翁」、「尊大人」。稱人父子為「賢喬梓」,稱人夫婦為「賢伉儷」,稱人兄弟為「賢昆仲」。其他如「賢弟」、 「賢姪」、「貴宅」、「貴校」、「貴友」、「寶號」等。
(十一) 信封的繕寫:中 間印有長方形格子,是寫受信人的姓名、稱呼、收啟等字樣。是郵差對受信人的稱謂,不是寫信人對受信人的稱謂,所以受信人士男者,寫「某某某先生」;是女 者,寫「某某某小姐」或「某某某女士」。對父母、祖父母用「安啟」,對其他長輩用「鈞啟」,對平輩用「大啟」、「台啟」,對晚輩用「收」「啟」。中間格子 左邊是寫自己的住址及姓名,姓名下面通常用「緘」或「寄」,對尊長可加一「謹」字。明信片收啟處,只可寫「收」不可寫「啟」;署名底下只能用「寄」不可用 「緘」。
開頭提稱語
(二)提稱語:寫在名字、稱謂下面,表示請對方讀信。對祖父母、父母用「膝下」、「膝前」。對其他長輩用「尊前」、「尊鑑」、「鈞鑒」。對平輩用「大鑒」、「台鑒」、「惠鑑」、「左右」、「足下」等。對子姪用「知之」、「知悉」等。對晚輩用「如晤」、「如握」等。
(三)開頭的應酬話:有表示思念的,有敘述離情的,有頌揚德業的,有祝福起居的。皆應直抒情懷,力求自然真切。
(四)正文部分:敘述要告訴對方的事,把握正確的基本態度,對人對事下筆要得體。
(五) 結尾敬語:依書信的性質及雙方關係措辭。對長輩用「肅此」、「謹此」;對平輩用「耑此」、「專此」「特此」;對晚輩用「匆此」、「草此」。
(六)問候詞:對祖父母及父母,可用「敬請 福安」(「福安」兩字,換行頂格書寫,表示敬意。以下類推)、「叩請 金安」;對其他長輩,可用「敬請 鈞安」、「恭請 崇安」;對師長可用「敬請 道安」、「恭請 教安」;對平輩可用「敬請 大安」、「順頌 時綏」;對晚輩可用「順問 近祺」、「即問 近好」。
(七)署名、記時:時間應附記在信末。在署名的上面,要按雙方的關係加上自己的稱呼。如對祖父母用「孫」、「孫女」;對父母用「兒」、「女」;對師長用「受業」、「學生」。 署名底下又有一個敬辭,如對尊親用「敬稟」、「叩上」;對其他長輩用「謹上」、「敬上」;對平輩用「敬啟」、「謹啟」;對晚輩用「示」、「手書」。
(八)附候語:假如自己跟對方的家屬、親友相識,你要附帶請安,可在問候對方之後,另行附上「某伯前祈代請安」、「某兄處請代致候」。假如自己的家屬、親友跟對方相識,要你代為問候,可在信後附上「家嚴囑筆問候」、「某兄囑筆問好」。
(九)書信的自稱:自 己稱呼自己,如「孫」「兒」「弟」「妹」,或提到自己的名字時,字體要略小偏右。提到自己的尊長,加一「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家 姊」,可用挪抬。提到自己的卑幼及親屬,加一「舍」字,如「舍弟」、「舍妹」、「舍親」,字略小偏右。說到自己的兒孫或店號,加一「小」字,如「小兒」、 「小女」、「小孫」、「小號」,字略小偏右。說到自己的師友及居處,加一「敝」字,如「敝業師」、「敝友」、「敝縣」、「敝校」,「敝」字略小偏右。說到 自己已死的尊長,加一「先」字,如「先祖」、「先父」等,可用挪抬。說到自己已死的卑幼,加一「亡」字,如「亡弟」、「亡兒」等。
(十)書信的稱人:提 到對方時,加一「令」字,如「令尊」、「令兄」、「令弟」、「令郎」、「令嬡」、「令親」、「令友」等。稱對方的妻室,加一「尊」字,如「尊夫人」、「尊 嫂」等。稱對方的尊長,也可加「尊」字,如「尊翁」、「尊大人」。稱人父子為「賢喬梓」,稱人夫婦為「賢伉儷」,稱人兄弟為「賢昆仲」。其他如「賢弟」、 「賢姪」、「貴宅」、「貴校」、「貴友」、「寶號」等。
(十一) 信封的繕寫:中 間印有長方形格子,是寫受信人的姓名、稱呼、收啟等字樣。是郵差對受信人的稱謂,不是寫信人對受信人的稱謂,所以受信人士男者,寫「某某某先生」;是女 者,寫「某某某小姐」或「某某某女士」。對父母、祖父母用「安啟」,對其他長輩用「鈞啟」,對平輩用「大啟」、「台啟」,對晚輩用「收」「啟」。中間格子 左邊是寫自己的住址及姓名,姓名下面通常用「緘」或「寄」,對尊長可加一「謹」字。明信片收啟處,只可寫「收」不可寫「啟」;署名底下只能用「寄」不可用 「緘」。
開頭提稱語
用於甚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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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提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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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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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父母 |
膝下、膝前、尊前 |
岳祖父母、岳父母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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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親友 |
尊前、尊右、尊鑑、賜鑑、座下、座右、侍下、侍右 |
平輩之年長者,也可適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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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輩親友 |
閣下、足下、台右、台鑑、大鑑、雅鑑、惠鑑、執事、禮鑑、台啟、親鑑 |
鑑:審,表示請看信。執事:不敢直接說話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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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輩之年幼者 |
青鑑、青盼、青睞、如握、如晤、如見、如面、如談 |
青鑑青睞:即青眼(與白眼相反),比喻對人的喜愛或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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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等晚輩 |
知之、知悉、見悉、閱悉、親閱、親鑑、收閱、收鑑、鑑之、鑑悉 |
女婿、兒媳、孫兒、侄兒、外甥等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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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首長 |
勳鑑、鈞鑑、鈞座、台座、麾下、麾鑑、尊鑑、惠鑑、台前、案前 |
麾下麾鑑:指軍隊的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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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師傳 |
函丈、帳下、講席、座右、道席 |
函丈、教師的席位。 |
| |
文人學者 |
英鑑、偉鑑、台鑑、史席、著席、撰席、文幾、案前 |
席:即職位。歸時稱教師為教席、西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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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婦女 |
妝前、英鑑 |
女界親屬、朋友、同事可以讚用。 |
| |
平輩婦女 |
妝閣、妝次、青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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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語 | |||
對象
|
知照敬辭
|
祝頌問候語
請候語 安好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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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告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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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父母 |
膝下 |
恭 叩 敬 請 |
金安/福安 |
叩稟/敬稟/敬叩 |
| |
師長 |
函丈/道鑑/壇席 |
恭 請 敬 頌 |
道安/鐸安/教安 |
敬上/謹上/謹啟 |
| |
長輩 |
尊前/尊鑑/賜鑑 |
尊安/福安/崇安 |
| |||
平輩 |
台鑒/雅鑑/惠鑑 |
恭 敬 頌 即 請 順 候 |
台安/大安/近安 |
謹上/謹啟 |
| |
晚輩 |
青鑑/如晤/如握 |
近好/近佳 |
手書/字 |
| ||
文教界 |
道鑑/文席/撰席 |
道安/文祺/撰安 |
謹上/謹啟 |
| ||
財經界 |
台鑒/大鑒 |
籌安/財安/商安 |
| |||
宗教界 |
道鑑/法鑑/壇席 |
道安/法安/教安 |
| |||
軍政界 |
鈞鑒/鈞座/勳鑑 |
鈞安/勳祺/政安 |
| |||
部門主管 |
鈞鑒 |
鈞安/鈞祺 |
| |||
居喪者 |
禮鑑/苫次 |
禮安/苫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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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稱謂表 | |||||
稱 人
|
自 稱
|
稱 對 方 家 族
|
稱 己 方 家 族
|
祖父/母 |
孫/孫女 |
令祖父/祖母 |
家祖父/母 |
父/母親 |
兒/女 |
令尊/堂 |
家父/母 |
伯父/伯母 |
姪/姪女 |
令伯/伯母 |
家母/伯母 |
兄/嫂 |
弟/妹 |
令兄/嫂 |
家兄/嫂 |
弟/弟婦 |
兄/姊 |
令弟/弟婦 |
舍弟/弟婦 |
姊/妹 |
弟、妹、兄、姊 |
令姊/妹 |
家姊/妹 |
吾夫 |
妻 |
尊夫 |
外子 |
賢妻 |
夫 |
尊/嫂夫人 |
內子/人 |
吾兒/女 |
父/母 |
令郎/媛令嬡 |
小兒/女 |
賢媳 |
愚 |
令媳 |
小媳 |
幾孫/孫女 |
祖/祖母 |
令孫/孫女 |
小孫/孫女 |
賢姪/姪女 |
愚伯/伯母 |
令姪/姪女 |
舍姪/姪女 |
君舅/姑 |
媳 |
令舅/姑 |
家舅/姑 |
親戚稱謂表 |
稱 人
|
自 稱
|
稱對方親戚
|
稱己方親戚
|
外祖父/母 |
外孫/孫女 |
令外祖父/母 |
家外祖父/母 |
姑丈/母 |
內姪/姪女 |
令姑丈/母 |
家姑丈/母 |
舅父/母法 |
甥/甥女 |
令母舅/舅母 |
家母舅/舅母 |
姨丈/母 |
姨甥/甥女 |
令姨丈/母 |
家姨丈母 |
岳父/母 |
子婿 |
令岳/岳母 |
家岳/岳母 |
姊丈 |
內弟/姨妹 |
令姊丈 |
家姊丈 |
妹丈 |
內兄/姨姊 |
令妹丈 |
舍妹丈 |
表兄/嫂 |
表弟/妹 |
令表兄/嫂 |
家表兄/嫂 |
表弟/弟婦 |
表兄/姊 |
令表弟/弟婦 |
舍表弟/弟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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