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4 圖15 圖16
奢華的大唐風韻(下)——鎮江丁卯橋出土的唐代銀器窖藏 江蘇鎮江劉麗文
唐代是中國古代金銀器製作的鼎盛時期,金銀器是富麗堂皇的唐代宮廷藝術的標誌之一。 本刊於2013年2期雜誌上刊登了《奢華的大唐風韻——鎮江丁卯橋出土的唐代銀器窯藏(上)》,介紹唐代銀質茶器、熏爐和首飾,此次刊登下篇,呈現唐代銀質酒具,餐具及藥具的魅力。
銀酒甕通高55厘米,口徑26厘米,底徑29.3厘米(圖14)。
覆盆式蓋,上置蘑菇狀鈕,蓋邊與甕口有鏈環相連,鎖失;甕直口,廣肩,鼓腹,平底。 底中部刻楷書“酒甕壹口並蓋(suǒ,同“鎖”)子等共重貳佰陸拾肆兩柒錢”。 “子”是指銜接蓋之鍊。 唐代每兩合今37.3克,銀酒甕實重9873.31克。
此器自名為酒甕,《安祿山事蹟》載唐玄宗賜安祿山物品中也有“八斗金鍍銀酒甕”,當為貯酒器。 白居易《詠家釀十韻》曰:“甕揭開時香酷烈,瓶封貯後味甘辛。”
銀鎏金龜趺“論語玉燭”酒令筒、酒令籌、酒旗、酒纛(dào)
銀鎏金龜趺“論語玉燭”酒令筒高34.2厘米,龜長24.6厘米,筒深22厘米。 由上下兩部分組成。 底座為鎏金銀龜,托負圓形酒令筒,筒蓋一圈以魚子紋襯底,上刻鴻雁兩對,間以卷草、流雲紋,並有銀鍊與蓋相連。 筒身以魚子紋襯底,上刻一對龍鳳,間以卷草紋,正面長方形框內雙鉤“論語玉燭”四字(圖15)。
依唐人皇甫松《醉鄉日月》之說,通常是把行令用具的籌、旗、纛置於一器,器以銀製,名作“籠台”“凡籠台,以白金為之,其中實以二十籌、二十旗、二十纛”。 “論語玉燭”當為籠台之屬。
銀鎏金酒令籌50枚,籌長20.4厘米,寬1.4厘米,厚0.05厘米。 出土時裝置酒令筒內,大小基本相同。 酒令籌正面刻有酒令文字,上半段選自《論語》語句,下半段為酒令內容,可歸納為6種飲酒方法:“自飲”“伴飲”“勸飲”“指定人飲” “放”“處”;6種飲酒數量:“五分”(半杯)“七分”“十分”“四十分”(四杯)“隨意飲”“放”(圖16)。
酒旗共8支,長28厘米,寬2.3厘米。 一支上端矛形,下為圓球,長柄圓桿細長,柄上刻“力士”二字。 此外7支製成竹節形,其中一支上端接焊竹葉(圖17)。
圖17
酒纛長26.2厘米,頂端呈曲刃矛形,有纓飾,纓下設曲邊旗,旗面上刻線環圈,柄為細長圓桿,柄上刻“力士”二字(圖18) 。
圖18
旗、纛為行令的“執法工具”。 酒令是中國特有的一種酒文化,此“論語玉燭”酒令籌中寫有觥錄事、律錄事、錄事和玉燭錄事,這些當為酒宴上的執事人。 酒宴席次坐定,眾人公推觥錄事,由觥錄事決定抽籌次序,指定律錄事、錄事和玉燭錄事共同擔任酒宴的執事人。 觥錄事掌管酒令旗和纛,負責決定對違規者的懲戒。 這組宴集行令專用器具在出土唐代文物中尚屬首次發現。 唐代酒令制度記載不詳,宋人洪邁《容齋隨筆》中就有“今人不復曉其法矣”的感慨。
圖19
銀高足杯素面,高14.8厘米,口徑14.5厘米,圈足8.6厘米。 五曲形,深腹,圈足,足內刻有“力士”二字。 腹外飾突棱一周。 據有關專家考證,此杯是酒器中與酒籌配合使用的“觥盞”,其形制獨特,迄今為止仍屬孤例(圖19)。
圖20
銀盆3件,一件鎏金,高7.3厘米,口徑34.5厘米,底徑24厘米(圖20)。 兩件素面,其一高7.5厘米,另一件高6.8厘米。 鎏金摩羯戲珠紋銀盆,腹部五曲。 底面為小波紋地,鏨刻一對翹尾展翅、睜目張口的摩羯,嘴前各有一顆火焰寶珠,襯以蓮花、荷葉和游魚。 底腹及腹沿之間,飾破式草葉紋與卷草紋帶,腹內五曲區間內刻珍禽,襯以渦輪狀卷草紋和魚子紋。 外底鐫刻有“力士”二字。 刻花處皆鎏金。 素面銀盆,敞口,平底,口沿內刻“力士”二字,出土時覆於銀酒甕之上。 3件銀盆當為酒樽,是筵席盛酒之器的古稱。 唐代筵席上的盛酒之器多為盆,口徑一般在30厘米以上。
圖21
鎏金鸚鵡銜枝紋五曲銀碗碗為海棠形,內底刻一對鸚鵡,間以纏枝蓮花和魚子紋,圈足邊緣飾連珠紋一周,圈足內刻“力士”二字,刻花處鎏金(圖21)。 此器大於酒碗,當為酒海,白居易有詩句“就花枝,移酒海,今朝不醉明朝悔”。
圖22、23
銀盤2件。 一件鎏金壓花雙鳳菱形盤,高4.8厘米,長21厘米,寬15.3厘米(圖22)。 盤底中心線刻火焰寶珠一顆,一對鸞鳥飾於兩邊。 盤沿面壓出8隻飛鳥並以纏枝花、魚子紋襯底。 花鳥紋飾及凸起邊緣處皆鎏金;另一件素面,形制相同,內刻“力士”二字(圖23)。
圖24
素面銀碟6件。 高5厘米,口徑15.2厘米,底徑8.2厘米(圖24)。 五出蓮瓣形,圈足內刻“力士”二字。 盤與碟的區別在於,盤大碟小。 盤多用於盛放各式果品或麵點,陳設於酒宴席上;碟多用於盛放乾果,置放於賓客面前。
圖25
鎏金蝴蝶紋銀盒高4.8厘米,口徑5.8~8.9厘米,底徑4.2~5.7厘米(圖25)。 整個銀盒為變形蝴蝶,蓋面微隆。 子口,圈足。 盒頂錘刻蝴蝶紋樣,蓋、底腹部同飾連續紋樣。
圖26
鎏金魚紋銀盒高4厘米,口徑5.2~7厘米,底徑4~4.9厘米(圖26)。 呈海棠形,蓋面微隆。 器直腹,子口,圈足。 盒頂部刻出4條小魚,製作精美,別出心裁。 盒子的主要用途是盛放化妝品,大的也可用於盛放茶餅和茶末。
圖27
鎏金人物銀瓶殘高7厘米,口徑3.8厘米,腹徑6.6厘米(圖27)。 此人物瓶應有三足,出土時已佚。 頸部分別刻有連珠紋、摺帶紋及蔓草紋帶。 腹部以魚子紋為地,以串枝花為隔,用華麗的捲葉紋構成3個蓮瓣形開光,開光內以針狀扇式紋和草葉紋為點綴,刻劃三組人物圖:一幅是三童表演胡旋舞,一幅是二童對坐鬥草,一幅是三童表演雜劇。 底外刻十二重瓣花一朵。 陝西耀縣柳林背陰村出土鎏金春秋人物三足銀罐、陝西何家村唐代窖藏出土的素面三足銀罐與此件相似。 在陝西何家村唐代窖藏中出土有銀石榴罐,同出有大量的丹砂,由此推測鎏金人物銀瓶可能為盛放丹藥之器。
“安史之亂”後,南方成為金銀器製作中心,器類增多,工藝高超,紋樣華美,民族色彩濃厚,尤以鎮江(時稱潤州)所製金銀器最為著名。 據考古發現,全部南方唐代金銀器的總數達1100餘件,而鎮江出土的唐代窖藏銀器佔其中的九成左右,堪稱我國南方之最。 潤州爐火純青的金銀器製作工藝使其成為南方中心產地,製品多供奉皇室,並鏨刻“力士”名牌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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