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憂鬱症
憂鬱是一種「情緒」的狀態。它代表的是一個人心情不佳。
按照理論上,「憂鬱」是一種主觀的表現──你覺得你心情不好,你就是心情不好;倘若你不覺得,那你就不是。沒有客觀的評量方法,也沒有必然會造成憂鬱的狀況。
舉例來說:「破產」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很多人破產時,感到心情嚴重的低落,這是憂鬱。但是,有些人長期苦撐著,希望營運狀況能有一些轉圜,但一撐就 是好幾年,年年難過年年過,天天在跑三點半,日子苦不堪言,到了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了,只好放任公司跳票,宣告破產。這時,當事人卻反而有種舒坦感覺。 「唉,該來的還是來了。」很多人都會這樣說。結果就是:心情反而開朗許多。
由此可見,憂鬱不具有必然性。什麼事情都可能造成憂鬱,但也未必造成憂鬱。所以,憂鬱的兩個特質,就是「主觀性」與「相對性」。
但是倘若我們進一步觀察這些「放得開」的破產者,將會發現有些人是真正放得開,一了百了,無牽無掛;有些人則是在嘴裡說說而已,成天腦子還是惦記著這件事情。
外觀上面所看到的憂鬱,與實際的憂鬱可能是差異很大的。這就是憂鬱的第三個特質──「不一致性」。
但是憂鬱的特徵不祇這三種而已,還得加上另外一種「偶發性」。這個偶發性所指的,就是憂鬱未必是有原因的,很多時候,一個人說憂鬱就憂鬱,連原因也沒 有。雖然心理學家可以透過各種解析方法,諸如:「精神動力論」、「學習理論」等等來推敲它的原因,但這些都是事後的推論,沒有辦法證實。
結合上面幾點來說,憂鬱就是一種情緒低落的現象,是純粹「主觀性」的,儘管我們可以透過一些憂鬱的「客觀跡象」來推測憂鬱的存在,但憂鬱的本質是主觀性的。
其次,憂鬱是「相對性」的。遭遇到同樣事件的人,有的人會憂鬱,有的不會;儘管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面對該事件,也會有很大的差異。例如我們研究父母 離婚對小孩的影響時,發現年紀過小者,例如:只有三個月大的嬰兒,比較不容易受到傷害;年紀較大者,例如:已經成年且有自己的婚姻與事業時,也比較不容易 受到影響──影響程度最大的,是在兒童到青少年之間的下一代。
另外,個人所處的環境不同,對於憂鬱的感受力也會不同,例如很多人在公司被人罵,卻毫無感覺,因為他必須保持堅強的那面給人家看;一直要到他回到家裡,放鬆了以後,才開始感到難過。所以,憂鬱是高度相對性的──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
第三,憂鬱是「不一致性」的。憂鬱雖然是主觀的,但是他在生理、認知、情緒、與行為上的表現,差異卻可能很大。就如那位尋死覓活的苦命女主角,雖然有哭 泣、割腕自殺等舉動,但她在心理上的憂鬱,恐怕不如一直在後面默默支持他的好友;又如那位七十幾歲還得擔柴的老婦人,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憂鬱,但她的身體 症狀,諸如:「失眠」、「胸悶」等等,都呈現了典型憂鬱的生理現象。
倘若繼續分析憂鬱對於精神 狀態影響力的「不一致性」,就會發現憂鬱對於人類的精神功能包括:「認知」、「情緒」、「思想」、「語言」、「知覺」、「行為」、「驅力」與「病識感」等 等,影響程度往往是不一致的。事實上,專業上在判斷憂鬱強度與本質時,靠的就是這種「不一致性」。倘若憂鬱是一致的,那判斷上就困難多了。
第四,憂鬱是「偶發性」的。這意思就是說:即使一切狀況都良好,憂鬱還是有可能來到你身邊。換言之,沒有一個人能永遠保持在不憂鬱的狀況(若有,我們反 而擔心那是病態)。這在憂鬱症的治療上,意義重大。很多憂鬱症患者常常覺得很沮喪──自己治療了好多年,卻依然整天憂鬱。但是他們卻沒注意到:過去可能是 一年一次重度憂鬱,或是十天裡面有九天在憂鬱狀態;治療後卻是五年才發作一次重度憂鬱,或是十天裡面才四天在憂鬱狀態。這就算是進步了。千萬不要心存一種 幻想:憂鬱一定會好。倘若你把「完全不憂鬱」當作是疾病痊癒的指標,那很抱歉:你的願望永遠不會達成。因為除非你死掉,要不然只要是人,就一定會有憂鬱的 時期。倘若有人說他絕對不會憂鬱,那我們反而會擔心他是不是躁症發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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