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室斷不可供佛,除貧無餘屋。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
欲供養者,當於北京路長康里佛經流通處,請石印之西方三聖像,用鏡龕裝好,彼處亦有,則阿彌陀佛、觀音、勢至,俱全矣。臥室若不潔,可將佛像供於淨室,日請來熟視一二次,則心中便可作憶念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621頁 复裘佩卿居士書二)
臥室供佛,除貧無餘屋則可。若有餘屋,斷不可在臥室供也。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114頁 复許止淨居士書)
既有佛堂,彼何須又在寮房供佛。今人多半是粗心浮氣,殿堂上尚肆無忌憚。正念誦禮拜時,尚敢出下氣,則寮房之放肆,更不堪言。若寮房供佛,當作大雄寶殿想,或可少招罪過。否則其功甚少,其過無量。每見高座法師,尚不以出下氣為罪,而於念誦時竟敢行之,況悠悠泛泛之學人乎。座下所說,乃於無可設法中,與彼作一方便,當以在殿禮拜,為免招罪過之第一法。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三第9頁 復如岑師代友人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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