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多半認為心中的想法並不等於行為,要確實做出不當的行為才會造成壞的結果,因此會有人說:“我不做什麼,想一想總沒有關係吧?”這樣的想法,對嗎?
當然不對!雖然沒有真的付諸行動,但是不好的念頭、壞的想法一樣會對我們產生影響。
通常人的行為包括三個部分:
(一)心理的行為(二)語言的行為 (三)身體的行為,佛教稱為“身”、“口”、“意”三業。 這三種行為產生了結果,進而形成一種力量,就叫作“業力”。
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心”的作用。 如果心裡沒有動念,只是嘴上說說,從佛法的角度來看,並不算是犯罪,因為他是無心、無意,不是故意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 就好像精神異常的人犯了罪,法院經過專業的鑑定,證實他在犯罪當時心神異常,就不會按照一般罪犯來量刑。
但是如果他是在精神正常、心理清楚的狀態下犯罪,即使沒有實際的結果產生,卻有可能構成預謀,還是會視同有罪的;而如果精神狀態很清楚,雖然沒有預謀,只因無心誤觸了法網,則必須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負起法律責任。
人的一切行為是“心”在做主,如果沒有心的指揮,行為是不會發生的。 所以“心念”是非常重要的。 就算不從佛法角度來講,從犯罪心理學或法律觀點來看,也是如此。
如果心裡時常興起犯罪的念頭,久而久之就會犯罪。 就像一個人老是有說謊的念頭,慢慢地就會覺得說謊沒有什麼。 又例如:如果心裡有個想殺人的念頭,只要這念頭持續下去,即使沒有殺人的機會,結果因為時常想,逐漸就會把殺人視為平常的事,不再覺得它是一種可怕的、犯罪的行為;想到最後,可能就真的殺人了。
心是人的主宰,能夠改變我們的命運,也能夠改變我們這個世界。 明白自己的心念有這麼大的力量,就該隨時隨地註意自己的起心動念,否則便是不負責任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