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也稱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援下,為推翻國民黨統治、解放全中國而進行的革命戰爭,期間共殲滅國民黨軍625萬餘人,摧毀了國民黨各級反動政權,從根本上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的統治。
解 放戰爭的具體時間為:1945年9月-1946年6月,解放戰爭拉開序幕;1946年6月-1947年6月,解放戰爭進入第一階段戰略防禦階段;1947 年7月起,人民解放軍由戰略防禦轉入第二階段戰略進攻階段;1948年9月-1949年10月,解放戰爭進入第三階段戰略決戰。 1949年4月21日拂曉5時許,中國人民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在東起江陰、西至湖口(九江東北)的千里戰線上強渡長江,擊潰沿江防禦的國民黨軍,4月23日解放南京。 接著各部隊展開猛烈追擊,先後佔領蘇南、浙東、閩北、贛東北廣大地區及杭州、南昌等地,5月17日解放武漢三鎮,5月27日攻占全國經濟中心上海,6月2日解放崇明島。 7月上旬解放軍向福建進軍,至10月下旬解放了除金門、馬祖等島嶼以外的福建全省。 1949年10月—1951年5月,我軍先後解放廣東、福建、四川、重慶、雲南、海南、西藏以及浙江沿海島嶼。 這段時期也是解放軍紀念章頒發的高峰,每逢大行政區解放或大戰役結束後,都會及時頒發紀念章表彰功臣,紀念歷史。
新中國成立後,華北人民政府和華北軍區為表彰解放華北區參戰人員和紀念華北解放,經報請中央人民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批准,決定頒發“華北解放紀念章”一枚。 圖一為華北解放紀念章,通徑3.6厘米。 金屬材料成型工藝,銅質紀念章,圓形,黃紅色,章面圖為嘉禾圖案簇圍著一名英姿颯爽的解放軍戰士,持槍守衛著“萬里長城”和“八一軍旗”,下方有“華北解放紀念”字樣;背面“1950”字樣。 綬帶為長方形,上下邊為銅質,中間佈質。
1952年,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頒發給參加抗美援朝戰爭人員的紀念章。 發 給:(1)在朝鮮境內參加抗美援朝作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的一切人員;(2)在朝鮮境內為抗美援朝戰爭服務的中國醫務、鐵路、運輸、翻譯和參加停戰談判的工 作人員,民兵、民工及其乾部,記者、作家、攝影和攝製電影的人員;(3)因組織調動,或因傷、病、殘,或因服務期滿而回國的上述人員。
圖五為抗美援朝紀念章,通徑4.1厘米。 金屬材料成型工藝紀念章,年代為1951年。 下有“抗美援朝紀念”字樣,周圍有麥穗;背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贈1951”字樣,黃紅色。 紅色綬帶,金屬鎖扣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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